7月1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3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41家,其中涉及3家水泥(制品)厂。
一、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1258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13家,占比为1%;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3家。
二、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431家,发现2台燃煤锅炉未拆除,占比0.5%;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51台。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7个。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0个。
五、超标排污或未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问题1个。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7个。
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8个。
八、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问题2个。
九、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58个。
十、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66个。
7月1日强化督查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