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了青海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表明,2017年8月8日至9月8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12月24日反馈了督察意见。青海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特别是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截至2019年3月底,50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24项。
水泥行业,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多年来大规模违规超限开采石灰岩矿,生态破坏问题较为突出,湟中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曾多次对其处罚。但湟中县政府无视上述事实,以该公司是省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为由,于2015年8月批复认定其投产后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同意县国土资源局为其办理采矿权延续及转让手续。
经查明,确定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违法开采量为97.6万吨,同时湟中县价格认证中心对石灰石价格进行认定,确认石灰石市场价格6.63元/吨。完成认定后县国土资源局对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越界开采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退回至矿区范围内开采,并没收违法所得647.1543万元,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对公司法人给予行政降级处理,对矿山负责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