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凤凰亭2号涵洞黑渣土场上,工人正在对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拣。
去年5月,有报道反映北京渣土偷倒的猖獗现象及屡禁不绝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报道刊发后,记者一直追踪整治进展,并欣喜地看到,北京市、区两级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从建筑垃圾乱倒的“源头”至“出口”启动了一场全方位、深层次的“全链条”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一处处黑渣土场被清理,荒山沟复植花木变园林;只卖协议不收渣土的消纳场被停业整顿;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短缺情况得到缓解……
百余处黑渣土场被端
2019年5月,本报先后以《疯狂的黑渣土场》《蹊跷的消纳协议》《建筑垃圾的新去处》为题,刊发系列报道,反映本市偷倒渣土现象屡禁不绝,黑渣土场疯狂生长不仅给北京周边的生态环境,也给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带来危害。报道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安、交通、城管、园林等相关部门共同组建专项小组,一场针对建筑垃圾的整治行动,以雷霆之势在全市展开。
针对疯狂生长的黑渣土场,专项小组要求各区政府组织街道(乡镇)建立巡查制度,专门摸排在社区(村)中存在的非法转运点及非法消纳场。针对历史遗留的转运场点,予以限期清理;对于非法设置消纳场、擅自收取倾倒费用的场站,相关负责人按照环境污染罪、非法占用耕地罪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追究刑事责任;社区(村)负责对其辖区内环境进行严盯死守,严防黑渣土场再次出现。
“针对黑渣土场,无论是复发的还是新增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村)都负有监管责任。一经发现,城市管理部门将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专项小组一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区别于以往,不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举报哪个黑渣土场就只整治清理哪个,而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排查深藏在山间、地头、荒坡的全市所有黑渣土场;更为重要的是,还在深度上下工夫,梳理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的整个链条,针对每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予以彻查、整治,“特别针对‘假协议’‘假轨迹’等根源问题,给予严厉惩戒。”
在该场专项整治中,北京市城管委会同相关委办局,构建“部门协作、市区联动、信息共享、全力治理”工作机制,对黑渣土场逐一摸排,立行立改。此外,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了“蓝盾二号”行动,公安机关还开展了“百日专项”“7·20专项”“建筑垃圾违规消纳”和“渣土车违法乱象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据统计,一年来,北京先后端掉百余个黑渣土场和黑中转站。
此前报道中,记者反映一些运输企业为逃避监管跑“假轨迹”。为杜绝该违法行为,各区公安、城管等部门联手,通过“北京市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管理系统”,对车辆运输轨迹进行检查。其中,各区城管每天至少抽查20辆运输车轨迹,一旦发现其未按规定行驶,便会及时通过市级平台,将违法违规车辆及人员名单移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我们会约谈运输企业并按规定扣分。一旦扣满60分,至少停业整顿一个月,调查结果也会每季度公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至目前,全市共派发违规线索3700余件,回复处理率超过97%。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建筑垃圾类违规行为6000余起,同比上升145.62%。
“一旦进入‘黑名单’,运输企业将很难再揽到活儿。”一运输企业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其企业名下运输车辆曾多次被迫跑“假轨迹”,数百万运费白白打水漂儿,“以前只能‘黑干’,花钱买‘假协议’,花钱跑‘假轨迹’,但不造假又拿不到渣土消纳协议,没有消纳协议就办不了渣土运输证,白浪费钱,很窝火儿。现在运输渣土,从工地直接装车运到正规消纳场,感觉一切终于来到阳光下,很敞亮!”
“双向称重”监管消纳全程
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偷倒渣土屡禁不绝的背后,存在一条制假造假、买假卖假的恶性产业链,特别是一些正规渣土消纳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反复卖虚假消纳协议却拒收渣土,导致运输企业无处倾倒,仅打击渣土运输环节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因此,专项行动还重点针对虚开建筑垃圾消纳证行为展开。北京市城管委会同各区城管委及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查阅并核对了自2018年以来建筑垃圾消纳的进出场记录,一旦发现建筑垃圾进场量与许可量存在较大误差、消纳场只卖协议、“挑食拒收”等问题,便启动责任倒追机制,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对于屡教不改的消纳场所坚决关停。
仅通州区就有两处正规垃圾消纳场因开具虚假消纳协议被停业整顿。
专项小组还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务、城管等部门,核查各自区域内工地消纳证办理情况。“在核查中,一旦发现有工地无证出土,就立即要求其停工整改,并给予从重处罚。”专项小组一负责人称,对于使用10辆以上无准运证车辆等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给予记分处罚,并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1至6个月,“各区、各部门每周都须将消纳证检查情况上报。”
各区建起建筑垃圾“双向称重”制度。建筑垃圾产出源头称重,垃圾运到消纳场也须称重。称重数量接入市级平台,并以此监管建筑垃圾走向。一旦发现属地监管不力,北京市城管委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责。
不仅严格封堵,还要科学疏导,以缓解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短缺情况。整治方案要求各区政府因地制宜,增设装修垃圾暂存分拣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填埋场等消纳处置场所,以满足建筑垃圾分拣、暂存和处置需求,解决“出口”问题。目前,全市已有20处正规消纳场、4座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厂、110处临时性处置设施和55处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厂投入运转。采取工地回填、绿化利用和消纳场填埋等方式,共规范处置工程渣土1.1亿吨,资源化处置拆违建筑垃圾7744万吨。
在专项行动开展的同时,为彻底治理建筑垃圾偷倒乱卸问题,北京市城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梳理和完善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施工、运输及处置企业,以及各区及有关部门、街乡镇、社区(村)在管理链条中的责任,建立督导检查、跨区执法、联合惩处等相关保障机制。
据统计,去年本市工地建筑垃圾消纳许可办理7000余件,同比提高18.2%。
建筑垃圾管理进入立法通道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监督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商会一直关注建筑垃圾治理进展,并多次向其辖下会员企业下发通知,要求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为。该商会秘书长王涛认为,相关建设单位开槽出的黄土及级配砂石不是建筑垃圾,应归属为自然资源,“这不仅从源头上有利于建筑垃圾减量,更是一笔宝贵的矿产资源。”王涛分析,开槽出的黄土可以直接用于园林绿化,级配砂石分出后,可以进行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据测算,仅此一项,便可将北京市建筑垃圾消纳量减少一半。”
为此,王涛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住建委及北京市城管委等部门发函,恳请相关部门关注开槽黄土和级配砂石资源属性认定问题。今年4月14日,他收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的回函,称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之后,并根据《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使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和《关于解释工程施工采挖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9)404号)的规定,将开槽黄土和级配砂石定性为矿产资源。
还有一个更大的好消息——根据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北京市城管委起草了《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已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北京市司法局正对《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草案)》进行进一步审核。
长期研究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完善问题的北京市社会建设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联合大学首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积堂认为,建筑垃圾治理立法将不仅为治理行业乱象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还将极大地推动建筑垃圾的有效再利用。“让建筑垃圾管理沐浴在法律的阳光下,对于推进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杨积堂希望进一步加快建筑垃圾治理立法进程,还建议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治理的法律阶位,从政府规章升级到市人大立法,出台地方法规,从而更有利于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和谐宜居之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