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9时,生态环境部城市空气质量AQI实时报显示,北京市AQI指数达到206微克/立方米,是今年下半年以来首次出现的重污染天气。
除北京外,周边保定、唐山也出现了重污染天气,天津、廊坊为中度污染。山西太原于10日晚间发布了今秋首个重污染天气预警。山东淄博也于10月10日18时0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毫无疑问,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蓝天保卫战等多重指标的考核压力,下半年重污染天气的首次出现,预示着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即将打响,完成绩效分级的工业企业将全面面临差异化减排,环保绩效水平高、获评A级及引领性的企业无异于拿到了重污染天气生产、运输的绿色通行证,自此享受到前期环保投入带来的福利。
太原发布今秋首个重污染预警
经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太原市发布通告,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Ⅱ级)响应(10月10日0时-10月15日12时)。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县(区、市)政府和督导检查组加强对橙色预警管控企业及供热站、电力生产和供应等保障类企业督导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 移动源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控,除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
3. 扬尘源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浇筑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加强施工工地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
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日前,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称,全市于2020年10月10日14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0月10日18时0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唐山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的通知
唐山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的通知发布。
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0时至2021年3月31日24时。
要求水泥行业:绩效评级为A级或示范引领的企业自主减排;
绩效评级为B级水泥熟料企业降低生产负荷20%以上(以投料量计),绩效评级为C级水泥熟料企业降低生产负荷40%以上(以投料量计)承担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的企业按照实际处置量保持最低负荷生产。
水泥粉磨站(含矿渣微粉企业)完成治理任务(有组织排放、无组织管控、在线监测联网等)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的企业限产20%,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产。
此外,根据气象预测,自10月6日起,唐山市以偏东风、偏南风为主,趋于静稳,气压低,湿度大,有2至5度逆温,扩散条件极差。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天气过程,经唐山市政府同意,在《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自10月6日8时起采取以下加严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水泥熟料(不含特种水泥)企业,降低生产负荷40%以上(以投料量计)。
水泥粉磨站(含矿渣微粉),未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验收的停产、停止运输;通过治理验收的生产负荷降低不少于50%。
环保预警 北方部分厂家水泥价格通知上涨60元
据市场反馈,北方某水泥大厂近日发布涨价函,内容显示,近期受环保预警及道路运输治理等因素影响,水泥价格成本不断增加,公司决定自10月11日早8时起,上调水泥出厂价60元/吨。
10-12月:京津冀及周边各城市重污染天气控制在5天以内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确定本阶段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主要目标:
2020年10-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
2021年1-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2天以内;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均控制在90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3天以内。
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
《方案》提出4项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其中首项举措为“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要求各地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对39个重点行业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实施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8市1区,山西8市,山东7市,河南9市,陕西5市1区。
根据《方案》及《技术指南》要求,绩效分级执行“短板原则”,评级时,有一项没有满足要求,即降级评定。而按照《技术指南》规定,获评A级及引领性企业将获得极大自主权,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一旦被评定为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减排力度均应不低于《技术指南》要求,面临部分至全面停产、停止使用公路运输等限制措施。
此外,小微涉气企业的管控措施可视情况减少(小微涉气企业指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污染物年排放总量100千克以下的企业)。
9月30日,环境部再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程序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该举措的落地实施。环境部将对省级主管部门报送的企业绩效评级结果开展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