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工业企业限产限排等七项强制性措施
在11月15日晚,太原市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后,鉴于市气象、环保部门最新的研判会商——未来48小时太原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且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11月17日,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太原市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这也是今冬太原市首个黄色预警。
同时,太原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Ⅲ级)响应。主要应急响应措施除发布健康提示和建议性减排措施外,还包括七项强制性措施:一是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二是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三是加大无标车、黄标车查处力度。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黄标车和核载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除外。四是市区、清徐县、阳曲县、古交市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限产限排。钢铁、焦化、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降低20%至30%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水泥企业的水泥窑保温运行,熟料磨及后部工序停运;陶瓷、玻璃、耐火材料;等企业窑炉保温运行,其他配套的破碎、研磨等设施停运;所有采石场、石灰矿、石材加工厂、混凝土搅拌公司等建材、铁合金、金属镁、铸造等企业实施停产;市区汽车4S店的喷漆车间实施停产。预警发布前已停产的企业不得在应急响应期间复产。五是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总量80%的重点污染企业进行24小时驻厂监察,对其他工业企业和燃煤锅炉加大检查频次,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到位,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督燃煤发电企业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六是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七是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喷雾洒水1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