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海南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根据《计划》,今年海南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要控制在20.4万吨、2.29万吨、4.2万吨、9.8万吨内,同时要求国家责任书减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
生活源方面,《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完成澄迈金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文昌清澜污水处理厂泵站、琼海博鳌污水处理厂、临高新盈污水处理厂4个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项目建设。
工业源方面,《计划》要求推进电力、水泥、玻璃、造纸等工业废气脱硫、脱硝改造建设,今年6月底前,要完成相关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其中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加大淘汰、查处小型燃煤锅炉的力度。
农业源方面,《计划》要求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完成71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
交通源方面,《计划》要求抓好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注销登记及移交拆解工作,做好报废机动车资源化再生利用工作。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开展黄标车限行管理。
《计划》指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密切配合,完成2015年度生活(25个)、工业(14个)、农业(71个)共110个污染源减排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重点减排项目持续稳定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