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当地媒体对本省2014年水泥行业情况作了报道,2014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比重升至94.5%。云南省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比重由2000年的8%提高到2012年88.7%,现在又上升到94.5%,同时,水泥熟料平均产能发挥率达75.3%,成绩斐然,可喜可贺。这与云南省政府制订《云南省水泥产业2013-2017年结构调整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全省水泥产业结构科学、有序、健康调整是分不开的。
在差不多时间,却又见到权威行业组织在有关文件中称,2014年云南省新型干法比重89%,全省熟料产能发挥率仅70.77%。一比较新型干法比重差5.5百分点,熟料产能发挥率差4.5百分点。按2014年云南省熟料产量为6475万吨计,比重相差355万吨,产能发挥相差291万吨。个中原因实有必要厘清,对地方来说,这关系到结构调整安排,对行业来说,关系到提出建议的份量。
至于要求“把行业管理的重点放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上,而不是一味热衷项目核准”的建议,单从前半句着力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上看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在省的《结构调整方案》中说得已很透彻,提出了总体思路、基本原则、调整目标、工作重点、遗留问题的分类处理、保障措施。既符合政策要求,也结合了省情。如在对机立窑处理上提出了,适当保留已建成运行机立窑,即对已改造运行的建通窑、县域内唯一水泥企业、区域市场需求较大且连续2年达到节能减排限额和质量标准要求的机立窑实施阶段性保留,但同时规定,拟保留机立窑企业不得在现有基础上实施扩能改造,并在产业政策调整要求或区域市场需要投资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时应无条件淘汰拆除。在结构调整工作重点的第一项为优化产业结构,规定新建水泥熟料生产项目必须以关停淘汰机立窑、湿法窑、2000t/d以下新型干法窑或资源能源消耗高及排放不达标的生产线为前提,且须符合等量淘汰建设的原则。方案还对不同地区的单线规模作了规定。
应该充分相信地方政府以及行业组织通过贯彻《结构调整方案》,到2017年全省水泥工业可以达到,水泥熟料总产能严格控制在1.2亿吨以内,基本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周边国家区域供需平衡、全省平均产能发挥率保持在82%以上、淘汰落后水泥熟料产能1000万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提高到97%以上的预设调整目标。从已贯彻《结构调整方案》两年来看,结构调整已经前进了很大一步,没有觉察到需要提醒云南省不要把行业管理的重点放在了“一味热衷项目核准”,况且从2014年10月31日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起,水泥项目实行备案制了,这还需要给出这样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