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的“拳头”靠着区域限批这项强有力的手段正在逐渐强硬着。12日,环保部向社会通报了今年全国“两会”后我国首批大规模区域限批和挂牌督办地区和企业的信息,而这也是今年区域限批被写入新《环保法》并通过后,环保部首次动用该手段。通报显示,依照去年全国总量减排的核查结果,环保部决定对黑龙江鸡西市等五个地级市分别实施新增涉水、涉气建设项目的区域限批,另有15个城市若其内部被挂牌督办的18家企业整改不到位,也将面临区域限批的处罚。
“区域限批是目前环保部针对地方或企业可采取的最严厉的环保处罚措施之一,具体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城市、地区出现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或污染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按规定完成整改。”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蓝虹表示,区域限批是我国在2008年提出并开始实施的,作为当时环保部掀起的“环保风暴”中最强硬的一项手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震慑到了不少地方政府。
根据环保部通报显示,本次涉及区域限批或挂牌督办的城市和企业都是由于依照去年全国总量减排的核查结果确定的,将被予以区域限批处罚的城市为广东汕头市、江苏连云港市等五个地级市,而辽宁省营口市排水公司等18家被挂牌督办的企业涉及城市共15个,这些城市也可能因企业整顿不力面临被区域限批的危险。
“随着我国环保与经济发展关系不断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区域限批的态度也发生了明显转变,除了中央治理污染的决心越来越强外,部分急需改善环境治理的地方政府为了寻求平等的竞争环境也开始加大了对实施区域限批的支持力度。因此,近两年来,区域限批悄然重现,‘两桶油’、四大电力集团都曾受到过这一处罚。而今年区域限批正式写入我国环保最高级别法律《环保法》之中后,地方政府的这一‘紧箍咒’也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成形了,环保部的监管‘拳头’愈发强硬了起来。”蓝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