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今日召开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启动会暨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咨询组成立会议上表示,环保部最近已经启动了大量法律法规的配套工作。
潘岳说,城市建设、新区、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正在完善之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环评区域限批办法》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之中;《环评法》、《规划环评条例》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的修订正在推动之中。
“规划环评是当前能真正推动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断绿色化的重要手段。规划环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制度,是绿色化转型方案系统的重要抓手。”潘岳强调。
目前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现象仍比较普遍。比如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
对此,环保部表示将严肃环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潘岳说,过去规划“未评先批”、项目“未批先建”现象大量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现在,环保部将依据新《环保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订《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让违法责任人付出代价。
潘岳介绍,环保部正在对河北、内蒙等16个省的化工园区涉危涉化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环评专项检查,尤其是检查化工园区(港区)是否开展了规划环评、环评要求是否落实,是否有环境风险和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