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将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注入唐山冀东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0 月,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隅集团”)完成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的股权重组,并间接控股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由于公司与冀东水泥的主营业务均涉及水泥等相关业务领域,双方存在难以避免的同业竞争问题。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部门核准,公司通过与冀东水泥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的方式将所持有的 10 家水泥企业股权注入冀东水泥,将持有的其他暂不宜注入冀东水泥的水泥企业股权托管给冀东水泥,同时公司承诺剩余水泥企业将在合资公司组建完成后三年内注入合资公司或冀东水泥。截至 2018 年 7 月底,合资公司设立、注资及剩余水泥企业托管事项已经完成。
为彻底、妥善解决双方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尽量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并由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注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的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通过增资合资公司及冀东水泥现金收购两种方式注入冀东水泥,并于同日与冀东水泥签署《关于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及《关于终止<金隅集团关于公司将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注入冀东水泥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2股权托管协议>之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最新获悉,冀东水泥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批准实施本次交易。
至此,本次交易全部决策程序均已履行完毕,全部应获得的批准或授权均已获得,不存在尚履行的决策程序或尚须获得的批准或授权。公司与冀东水泥将尽快完成股权过户等后续工作。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