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垃圾生产量持续增加,占城市垃圾的30%~40%,造成了严重的生态危机。长期以来,因缺乏统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缺乏科学有效、经济可行的处置技术,建筑垃圾绝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往市郊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存量建筑垃圾已达到200多亿吨。我国建筑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建筑垃圾资源化推进严重滞后,目前资源化利用率不足5%,远远低于欧盟(90%)、日本(97%)和韩国(97%)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事关城市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已刻不容缓。
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现状及趋势
1.国外建筑垃圾资源化现状
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基本已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2010年,发达国家资源再生产业规模现在约达到1.8万亿美元,在今后的30年内,其规模将超过3万亿美元。仅美国的再生产业规模就超过2400亿美元,与美国汽车业相当,德国约有200家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年营业额达20亿欧元。发达国家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长期国家战略,通过法律保障、政府支持及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实现建筑垃圾的高回收回用率。
美国《超级基金法》、德国《废物处理法》、美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新加坡《绿色宏图2012废物减量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与义务,基本原则为“谁产生谁负责”,强调建筑垃圾分类堆放与处理,为后续处理减轻压力。
建筑垃圾资源化政府扮演重要角色,发达国家给予诸多政策支持与鼓励。总体实现特许经营,源头上对建筑垃圾产生企业征税,实现减量化,同时通过税收减免,处置费补贴等方式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生产正常运转及技术研发。产品需求端,通过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标识等,鼓励政府及建筑企业积极使用再生产品,拓宽再生产品渠道。
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监管方面,资源化利用率较高的国家,基本从排放、资源化处理及再利用方面实现全程监管。其中新加坡将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纳入建筑工程验收体系,倒闭建筑企业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有借鉴意义。
2.国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般分为低级利用、中级利用以及高级利用,目前发到国家资源化利用集中在低级及中级利用,如美国现场分拣利用,一般性回填等低级利用占比约50%~60%,作为再生骨料用于建筑结构、道路稳定层及制备砖及砌块等约占比40%。美国伊利诺伊州建筑材料回收委员会的WilliamTurley报告指出,美国再生骨料占全部骨料总量的5%,再生骨料中约68%用于道路基层和基础,6%用于拌制新混凝土,9%用于拌制沥青混凝土。还原成水泥、沥青等高级利用占比很低,受制于技术、投入与产出限制。德国、芬兰等国家依托其矿山机械基础,形成了成熟的建筑垃圾处理工艺及成套装备。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就位于德国,该厂每小时可生产1200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与德国相比,日本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细化程度更高,设备所属功能也更为先进和专业。建筑垃圾的分选程度决定再生产品的附加值,除了常规振动筛分、电磁分选及风选等方式外,还包括可燃物回转式分选设备、不燃物精细分选设备、比重差分选设备等其他先进设备。日本、美国、德国、荷兰、英国等发达国家在试验的基础上已经建立起相应的规范、指南,以规范再生材料在建筑结构中的应用已经有了再生材料结构应用的成功范例。
3.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建筑垃圾的统计制度,相关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省市的上报材料。由于相关数据的缺乏,导致关于我国建筑垃圾产量的观点各不相同,但就我国建筑垃圾的产量应该在十亿吨数量级已达成共识。根据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布的《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年度)》显示,我国建筑垃圾2014年度产生量超过15亿吨,甚至达到24亿吨。报告称这个数字还在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建设规模的加大逐年递增。搜狐网报道,2015年,全国建筑垃圾年产量约17.01亿吨。据统计,建筑拆除垃圾、建筑施工垃圾、建筑装修垃圾产量比例约为10:7:1。
根据中华研普行业调研报告,国内建筑垃圾产量预测图1可知,2015年至2020年建筑垃圾产量逐年增长,到2020年时为39.66亿吨。
根据2015年2月在京发布的《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年度)》显示,我国当前约有20多家相对专业的企业进行建筑垃圾的再利用,主要生产建筑垃圾再生砖,但产量不高,质量尚不稳定,应用工程有限。目前全国再生利用率仅为5%左右,与韩国年产建筑垃圾6000多万吨就有373家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数量相差太大。
目前我国资源化利用存在两方面的困境:①我国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率偏低,建筑垃圾的处置处于简单化、无序化的状态。一方面一些城市缺乏长远规划,建筑业中的设计、施工与拆除行为仍采用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方式,直接造成大量的建筑垃圾的产生。另一方面未对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实施分类回收和消纳管理,建筑垃圾被随意处置或简单填埋,占地又污染,且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②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在市场条件下难以自发形成产业链,有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再生企业却因缺乏建筑垃圾原材料,面临着无材料来源的生存窘境。我国政府并未对生产者规定强制回收建筑废弃物的义务,建筑垃圾生产者往往将建筑垃圾填埋或倾倒,使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缺乏生产原材料,导致较多建筑垃圾回收企业处于停产或者亏损状态。
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之所以步履维艰,既受经济政策的影响,又受技术条件的制约,然而这两方面对我国建筑垃圾利用的阻碍相对较小,而真正制约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管理的最大瓶颈在于我国法律制度的缺失和不足。建筑废物的资源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生、运输、处理和再利用的各个层面,既需要积极的企业行为和市场运作,又需要政府部门管理的协调统一,若没有法律制度予以保障,则无法对市场和政府行为形成良好的制度约束。其次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目前,我国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实行的是分级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然而这样的分工存在主管部门不明确、联动协调机制不完善、易造成职能错位等问题。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分析及建议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提出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路线图。将2015年-2020年划分为示范期(2015-2016年)、鼓励推广期(2017-2019年)和强制期(2020年)三个阶段。
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布局应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因素1:所在区域良好的建筑垃圾处理产业扶持政策;
因素2:公司所在区域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及良好的政府关系;
因素3:所在区域土地资源紧缺、新建填埋场难度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紧迫性高;
因素4:所在区域天然砂石资源紧缺且价格较高;
因素5:所在区域分公司建筑垃圾处理产业有一定基础;
因素6:当地建筑垃圾产量大及市场竞争小。
政府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扮演重要角色,是引导者也是规则制定者,也是重要参与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投资离不开政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