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
陕西省截至2018年3月底,59个具体整改问题有48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在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中有一项内容是,由于历史原因,关中地区重化产业比重较大,但近年来仍在大量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点了火电、煤化工、水泥的名,其中,2015年水泥熟料产能较2013年增加约8.4%。这不仅进一步加剧区域大气污染,也将为今后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沉重负担。这一段关于省整改进展情况的说明,含意十分深刻。
近年来,关中地区连续发生了“污染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累积效应大”的重污染天气,关中城市群已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被列入全国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三区十群”。关中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9倍、3.6倍。
关中地区划定的重点防治区域为,南以秦岭北麓为界,东西以省界为界,北以延安市行政区域南界为界。划定的核心防治区域为,在重点防治区域内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城市规划区以及以西安市钟楼为基准点,半径100公里范围内为联防联控核心区域。重点防控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水泥是重点防控对象之一。
由于历史沿革和在市场分布、矿产资源、交通条件、地方招商优惠等各种项目建设条件因素下,关中地区水泥熟料生产线数约占了全省的八成以上,而处在关中核心区水泥熟料生产线数又约占关中地区的六成还多,即核心区地域不大,水泥生产线数却占全省的一半。陕西省关中地区作为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水泥被列为重点防控对象是必然的。
整改进展情况将为今后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沉重负担的说法可不是句空话。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工作任务要求,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明确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水泥项目。要求制定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率先关停搬迁关中核心区企业,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等行业企业产能。
企业无论是关停、还是搬迁,涉及问题有太多方面,退出工作方案不是那么容易制订的。说是沉重负担说得一点也不为过。社会、企业、个人都有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少可称之为难道。水泥企业扎堆,又扎堆在人口集中城市群周边,对环境影响程度不言而喻,列为重点防控对象也在情理之中,产业结构需做出有力度的调整也是必然的。
在当前,采取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措施时,对关中地区则也是特别“关照”。
《行动方案》规定,关中地区在冬季和夏季实施错时错峰生产。在夏季( 6月1日至8月31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限产30%左右。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关中各市还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严格的错峰生产要求。
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反馈意见中指出,湖北省近年来出台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业发展规划均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关中地区水泥产业比重过大,对加剧区域大气污染也有一定的“贡献”。是否与陕西省水泥产业发展规划也没有开展过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把一个个水泥项目割裂,以至环境影响评价“轻松”过了关。现在,则自食其产能严重过剩之“恶果”。
在关中地区,特别是核心区域内水泥企业要从产能严重过剩,造成“为今后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沉重负担”中感悟到环境治理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