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8日夜间至31日凌晨,邯郸市大气扩散条件持续不利,污染物继续积累,可能出现严重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继续维持Ⅱ级应急响应至10月31日24时,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邯郸市域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并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1钢铁、砖瓦行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10月28日8时至31日24时,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报审版)》Ⅰ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2原则上所有建筑工地(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施工、正面清单重点工程项目除外)全面停止室外施工作业,预拌混凝土浇筑作业在此次连续浇筑过程结束后停止。
3自10月28日8时起,石灰、石料、洗煤、铁选等重点运输单位在现有基础上压减50%运输车数量;应急减排清单中执行停产减排措施的企业停止公路运输。
4现有生产管控强化措施延续执行至10月3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