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河北、四川、陕西、山东、山西多省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据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不完全统计,包括河南14市、河北8市、四川14市以及陕西的西安、渭南,山东济宁,山西运城,共计40市,已经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违规生产的企业和个人遭到严管严惩。
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石家庄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执法专班强化一线执法检查,采取日查夜查相结合,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11月1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工人正在生产混凝土,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管控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立案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企业负责人蔡会学行政拘留5天。
河北唐山地区更是接连发布多个大气管控措施,部分工业企业受到较大的生产限制,而据当地相关部门公布,近期重污染天气期间,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包括两家水泥企业,并对两家水泥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
据生态唐山微发布消息:日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在线监控、分表计电、DCS等科技手段,结合现场执法检查,发现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唐山奥成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市鑫兴水泥有限公司2家企业未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被公开曝光。
以下是局部地区重污染预警措施
河南
河南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11月2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当日20时,河南多地已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其中新乡、濮阳已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Ⅰ级响应;郑州、鹤壁等13个省辖市(区)已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新乡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绩效先进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应严格按照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其中涉及禁止运输和禁止公路运输的企业按照管控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各地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外)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含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不含塔吊和非焊接的钢筋捆扎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经过审批的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调度指令科学安排清扫保洁工作方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监督检查。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主城区环路以内(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与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关系密切的车辆除外)禁止通行;物流园等大宗货物运输场所禁止公路运输;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市控车办持续开展重型车辆尿素使用情况,油品、尾气抽检工作。预警期间,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已审批过的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除外),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除值班、执法执勤、应急等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疫情防控物资及民生保障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郑州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郑州于11月24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工业源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并按要求停止运输(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进行保障性生产及运输)
加强工业污染源智能监管,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
扬尘源减排措施
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有具体规定情况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
移动源减排措施
全市停止渣土运输
全市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运输车、装饰建材物料运输车、散装水泥运输车、砂石运输车停止使用(纯电动除外,部分批准项目除外);交警部门停止办理以上车辆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
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经批准的除外,纯电动除外)
河北
河北石家庄、唐山、邯郸、沧州、廊坊、衡水、秦皇岛、邢台八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具体减排措施以石家庄为例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按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130)要求,依据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除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外),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1)全市绩效分级为A级(超产能企业除外)和引领性企业,鼓励企业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疫情防控保障、电子科技和生物医药产业企业和项目,保障正常生产。
(2)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长流程钢铁、石油化工、煤制氮肥、平板玻璃按照要求落实相应减排措施。
(3)生活垃圾焚烧的工业企业除严格落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10、50、150毫克/立方米以下。
(4)不能立即实施生产调控的碳素行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压减产能50%。
(5)全市陶瓷、砖瓦窑、水泥熟料、石灰窑、耐火材料等行业继续实施生产调控。
(6)全市所有搅拌站(含沥青拌合站)除绩效引领企业外,全部实施生产调控。
2.移动源管控措施。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防疫物资运输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内每日24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改装的大(小)金刚和非法改装的4.2米高栏货车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洗煤厂、机场、燃煤电厂、钢厂、水泥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1)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上路行驶。除涉及城市民生需求和新能源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2)禁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车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矿石(石灰石除外)、肥料灰渣。
(3)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3.面源管控措施。市住建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喷漆)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电气焊、各种切割等。
(1)除应急抢险、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外,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要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工序施工作业。
(2)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要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3)矿山、砂石料厂、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全市所有采砂场停止作业。
(5)全面禁止秸秆、生物质和垃圾露天焚烧。
四川
11月23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函,建议14市于11月24、25日分批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及橙色预警。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起,盆地大部分城市气象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及川东北部分城市有重度污染风险,大部分城市将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
11月24日零时起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宜宾7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遂宁、乐山、南充、广安、达州、眉山、资阳7市启动黄色预警。25日零时起乐山、南充、达州、眉山4市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成都市结合疫情防控,对涉及民生相关预警应急措施实行统筹。
全市范围内: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作业停工;
除市住建局官网公示的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
裸露堆土应全覆盖;
施工现场国Ⅱ(含)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施工工地内渣土车、砂石车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停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的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
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
施工作业时喷淋设施应全部开启。
陕西
西安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安部门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冒黑烟车辆禁行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组织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工作。
(二)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
渭南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通告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落实“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涉及钢铁、有色、化工、焦化、铸造、建材等39个重点行业,参照《技术指南》执行,减排措施力度不低于《技术指南》要求。
石材加工、非金属矿物质制品等行业停产。
其他行业(服务类、涉及民生类除外),产生粉尘和VOCs排放工序停产。
2、移动源减排措施。重点行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民生保障类等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3、扬尘源减排措施。加强矿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等面源应急管控。除应急抢险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非冰冻期,在城市道路日常保洁基础上增加2次机扫和洒水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
4、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山东济宁
根据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专家团队会商结果,预计11月25日-11月27日,济宁市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济宁市自2021年11月25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25日2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山西运城
山西运城自11月24日12时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等级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要严格按照《运城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停产减排措施。电厂、集中供热企业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调度令发布前已停产的企业、工序(设备)不得在管控期间恢复生产。
扬尘减排方面
停止各类道路工程、土石方作业和拆迁施工等;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防止道路扬尘污染;所有施工工地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在全部苫盖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移动源减排方面
做好建成区范围内混凝土罐车的禁行工作,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实施灵活调度;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