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环保厅对省内火电、钢铁、水泥、玻璃四大重点行业的31家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约谈企业未能按国家大气污染治理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其加快项目建成和设施运行。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今年7月1日前,湖南省要完成49台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9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53条水泥生产线粉尘综合治理,1条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硫脱硝除尘改造,2家平板玻璃企业关闭,但各地实际完成情况远远落后于国家统一要求。截至6月30日,49台燃煤机组中,仅有23台燃煤机组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其余21台燃煤机组仅部分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任务,5台燃煤机组尚未启动项目改造工作;9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有2台未动工;53条水泥生产线粉尘综合治理,有12条生产线在建,2条生产线未动工。
“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不是可搞可不搞的问题,而是必须按时间、按标准、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治理,这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企业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若验收不过关,将会依法受到处罚。”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表示,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项目跟踪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根据今年出台的《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严格问责,推进全省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