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众多城市连连变身“雾都”,让人们着实感受到了什么叫“雾里看花”、十面“霾伏”。全国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少麻烦。有人说,雾霾天气是大自然对人类破坏环境行为的一种惩罚,在这种惩罚面前,恐怕谁也逃避不了。面对十面“霾伏”,我们该如何应对?作为散装水泥工作者,我们还能过坐视不管,任其发展吗?有专家指出,雾霾中有害颗粒物的主要成分有汽车排放的尾气、工厂废气、地面扬尘等。环境保护,是我们被动地去亡羊补牢,而节能减排,则是主动的解决困境。能够在这两方面都起到促进作用的事物,自然是要大力推行的。预拌砂浆,正是这样一种兼具多项优势的绿色建材。雾霾天气下,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已是刻不容缓,大势所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国务院早在2007年6月3日就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号),其中第四部分第一章第三节第三条,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措施,保持中国散装水泥高速发展的势头。”2012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联合下发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就“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问题,明确要求“积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市区施工工地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2013年8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在第三部分的第五点“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中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动建筑工业化。”可以说,随着雾霾天气的日益严重,预拌砂浆行业更需“顶层推动”。然而,通过全面梳理与统计分析发现,我国预拌砂浆行业政策主要作用于预拌砂浆的供给侧,对需求侧的激励政策非常缺少。由于支持需求政策的缺失,造成了我国预拌砂浆行业发展相比预拌混凝土日显滞后,更为严重的是,大部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由于没有市场需求而难于生存,极不利于预拌砂浆行业初期发展。
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主体,应当明确预拌砂浆年度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逐步加大预拌砂浆需求政策的支持力度。为此,江西省新余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办(下称“散预办)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预拌砂浆需求政策。2012年5月份新余市政府出台《新余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后,新余市工信委、住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这些文件的出台为预拌砂浆需求市场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充分挖掘了全市预拌砂浆市场潜力,2013年新余市预拌砂浆供应量达17.1万吨,同比增长26%。
2014年4月,新余市政府出台了《新余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新余市散预办积极响应《新余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要求,加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力度,禁止施工单位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有效加强对施工工地扬尘的控制,共同承担防治空气污染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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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行业科技支撑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原巡视员李新民曾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把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控制在1200万吨以内,才能满足适合户外活动的“三级天”要求;但“十一五”末期较“十五”末期减排二氧化硫超过10%之后,每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仍然达到2200多万吨。2013年,全国因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实现减排二氧化硫26.35万吨。面对十面“霾伏”,节能减排任务依然艰巨。
为此,国家逐步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预拌砂浆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肩负着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体系”重任,也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预拌砂浆生产技术、施工技术,同其他新兴产业技术一样,必然要经历引入、成长、成熟三个阶段。由于技术早期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初期具有探索性,因此预拌砂浆施工技术发展早期存在很大风险。即便如此,新余市散预办以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为己任,坚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化”的新兴产业发展基本思路,加大预拌砂浆技术科技研发支持力度,积极推广示范预拌砂浆施工技术,从而提高预拌砂浆这一新兴产业的竞争优势。2012年,新余市散预办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政策,结合本市粉煤灰、钢渣、矿粉、尾矿石、废石和锂渣等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现状,以江西江锂科技有限公司为平台,积极开展锂渣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着力研究工业废弃物在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推进行业技术进步。2013年,新余市散预办多次组织召开全市预拌砂浆示范应用现场会,介绍预拌砂浆的生产、技术保障情况,推广示范预拌砂浆施工技术。2013年,新余市通过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实现年节约标煤1.95万吨,节电1801万千瓦时,利用废弃物47.6万吨,减少粉尘排放1.1万吨,实现社会综合经济效益3.13亿元,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三、加大专项资金投入
国务院于2007年5月23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在第八章第三十七节明确提出了“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2013年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3〕34号),明确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列入三十项“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的第八项。这意味着预拌砂浆行业的发展将获得更多的财税政策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划,加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新余市散预办认真解读政策、对口政策、创新政策,引导企业优先发展政策导向项目。同时,新余市散预办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重点向预拌砂浆行业倾斜,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禁”等方式,加大财政政策在预拌砂浆供给侧、需求侧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大力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加快防治大气污染进程。
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后,西方花了30~50年,治理工业化过程中的“雾霾之痛”。我们呢?2013年3月2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大会新闻发言人吕新华坦言,治理雾霾天气对政府部门来讲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2007年9月开始的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砂浆“禁现”,表明了国家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坚决态度和推广预拌砂浆的坚定决心。新余市作为全国第三批砂浆“禁现”示范城市,已经全面实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相信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那一天的到来已经不远了。预拌砂浆的春天正在悄然来临,新余市散预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驱除“雾霾”,让天更蓝,水更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