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4日至2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7个检查组开展全市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依证执法力度。各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持证排污情况、自行监测情况、自行管理情况。现将8月15日检查中发现的4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微山县
1、韩庄镇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部分有组织废气排放口2019年前未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进行有组织废气检测;该公司于2018年12月建成投用一套VOCs治理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经开区
2、马集镇济宁经开区麟城水泥有限公司,包装机除尘排气筒共两个点位,仅对一处进行废气自行监测;查阅该公司在线监控历史数据,近一个月来的烟尘在线监测数据均为1.0mg/m³,无波动变化;厂区地面及料仓周边地面积尘较多;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碎石生产线一条,未配套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车间内及周边地面积尘较多;水泥原料仓库有一处碎石筛分绞笼焊接加工区域,未配备焊接烟气收集处理设施;环评报告书内缺少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和生产设备详细台套数,无法对现场生产设备进行逐一核对。
汶上县
3、郭楼镇山东裕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0万m2/年电镀项目于2018年8月2日通过市环保局审批,2019年7月建成投产,检查时除电镀铜生产线未生产外,镀铬、镀锌、电镀硬铬等五条生产线正常生产,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嘉祥县
4、卧龙山街道济宁市汇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上半年未按照要求对废水、废气开展自行监测;企业有两台天然气锅炉,排污许可证中未记录;厂区污水处理站未加盖密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