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保局昨天召开会议发布《关于开展大连市水泥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力争在年内完成全市111家水泥企业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是所有有组织排放源全面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达标排放,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得到有效控制。
据悉,这次水泥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范围是全市所有水泥制造企业、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水泥原料矿山和散装水泥中转站,共涉及20家水泥制造企业(含粉磨站企业,部分企业含矿山开采)、85家水泥制品企业、6家水泥矿山开采企业。
整治过程中,全市所有水泥企业将按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逐一排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制定详细的环境整治措施,完成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工作任务。今年年底前,环保部门对各水泥企业按《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验收。
据市环保局介绍,要将水泥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县政府绩效考核中,以绩效考核的手段保障和推动专项整治开展。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对缺乏相关手续、不能满足相关整改要求的企业,定期通报,并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实施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