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根据《崇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2年2月15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崇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市民朋友能够自觉遵守规定向身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说“不”!
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市教育局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市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增加对滨河路、西江路、街安路、蜀州路、永康路、崇庆路、金盆地大道、唐安路、南街、世纪大道、崇阳大道、宏业大道、晨曦大道等城区与消费电子产业园主要道路,和怀华路、成名高速崇州段及其辅道、光华大道崇州段、成温邛快速路崇州段及其辅道等进出城道路及交通护栏、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每日不低于10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所有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3)城市规划区内(消费电子产业园、崇阳街道、崇庆街道、大划街道),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成都市市政府批准的民生保障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5)城市规划区内(智能应用功能区、崇阳街道、崇庆街道、大划街道),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成都市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6)重点管控区域内(东侧以世纪大道(不含)为界,西侧以街安路(含)为界,北侧以西河大道(含)—金盆地大道(含)为界,南侧以宏业大道(不含)—滨河路(含)为界)所有道路及怀华路(崇阳—元通段),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
(7)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8)增加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