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动员会在武汉召开。至此,第二轮第四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以来,在出席有关重要会议,以及赴有关地方考察调研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
五个省和两家央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