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又来了!
这一次涉及地区范围更广
管控措施更严....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趋势预报,25-27日,河北中南部、山东和河南大部将再次出现中至重度污染。
除此之外,据中国水泥网不完全统计,近日安徽、湖南、江苏等地也相继遭遇重污染天气过程。
超50城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雾霾袭城。
各地纷纷发布应急减排措施,其中近20城市更是发布红色预警(Ⅰ级响应),水泥及上下游的生产、运营、运输均受到较大限制。
河南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建议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 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南阳等15个省辖市于12月2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I级响应,驻马店、信阳和济源示范区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II级响应。
减排措施以洛阳为例:
安徽
据了解,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12月23日起,受静稳天气影响,安徽省大部分区域污染物逐步累积,合肥、淮北、宿州、蚌埠、阜阳、淮南、马鞍山、池州和安庆9个城市均出现小时重度污染。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
《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今年4月修订发布。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3个等级,不再设蓝色预警。II级响应启动后,预警区内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20%以上。
减排措施以宣城为例:
湖南
12月24日14时,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区域橙色预警提示信息和区域Ⅱ级应急响应启动通知,要求相关城市和单位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切实落实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截至24日16时,长沙、株洲、湘潭、常德、益阳等市州已启动应急响应。同时,省生态环境厅派出了6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赴长沙、株洲、湘潭、常德、益阳和岳阳督导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力争实现重污染天气“削峰降速”。
减排措施以长沙为例:
在工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限产措施,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业排放量。
严格落实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措施。
城市道路按照常规应急处理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针对重点区域增加洒水降尘1次以上,保证道路无积砂、积泥、积尘。
全天24小时禁止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在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通行,并对以上区域内的其他货运车辆进行严格管控;启动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汽油车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内交通限行措施;突出“东西向禁桥隧、南北向禁干道、重点部位禁区域”三个层面,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京港澳高速穿长沙城区段沿线喷雾降尘装置全面开启。
通过上述减排措施与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使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使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
江苏
减排措施以苏州为例:
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级别响应的通知》,自12月24日10时起,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采取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内源排放,实现污染“削峰”。对纳入豁免名单的企业、工地,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管控,切实做到差别化。重点强化落实以下措施:
1、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工地、机动车、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应急橙色减排项目清单,实施工业企业限产或停产。
2、组织石化、焦化、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重点企业按照《江苏省秋冬季重点行业短期深度减排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短期深度减排措施。
3、除重大民生保障工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抢险作业等施工工程外,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
4、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5、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道路洒水抑尘强度和频次,减少道路扬尘。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6、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重点企业要及时合理调配车辆运输,倡导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不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7、按照《苏州市保障秋冬季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预警期间,市级分别由纪委监委、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园林绿化、城管、交通、水务部门以及市政府督查室、市攻坚办、大气办、扬尘办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地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8、一旦区域条件符合,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影响。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管控措施的执法督查,管控期间,各地、市级专项督查组每日14:00前报送强化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和检查情况。
河北
唐山、沧州、保定等地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以唐山为例:
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在《大气污染防治加严管控措施》(唐政办字(2020)120号)的基础上,12月25日12时-12月28日8时执行以下管控要求:
一、工业企业管控绩效评价为A级的企业、示范引领性企业以及正面清单企业不纳入管控范围,要求自主减排。
1、允许生产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通过减少投料量、喂煤量等方式降低生产负荷40%。
2、宏烨炉料、众合球团、春兴工贸、宝利球团4家独立球团企业停止生产、停止运输。
3、市中心区25公里范围内所有为企业生产提供热水或蒸汽的燃气锅炉停用。
4、钢铁企业烧结(球团)采用湿法脱硫治理工艺的须确保消白设施正常运行,烟气湿度控制在12%以内;采用干法、半干法脱硫的烟气湿度控制在10%以内。
5、燃煤发电机组按照供热需求,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
二、移动源管控
4、唐山港(京唐港区、曹妃甸港区)集输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运输民生保障物资、疫情防控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外贸货物运输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5、水泥粉磨站(含矿渣微粉)、独立轧钢(含冷轧)、独立石灰窑、砖瓦窑、陶瓷(不含艺术瓷和电窑)、耐火材料、铸造行业企业停止运输。
6、市中心区二环线以内禁止重型燃油、燃气车辆通行,一环线以内禁止非电物流配送车辆通行。
三、生活源管控
7、国控点1公里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全部停止作业,对施工区域裸露区域采取苫盖或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
8、国控点100米范围内餐饮门店停止营业。
山东
自12月20日起,山东有9市相继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趋势预报,25-27日,河北中南部、山东和河南大部将再次出现中至重度污染。
减排措施以临沂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