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明:关于32.5水泥的表白和说明

2018-06-12 14:33:20

所谓“全面淘汰32.5水泥是水泥工业史的必然规律,大势所趋”的说法。本人认为既不符合世界各国100多年以来水泥工业发展的历史事实,又违背其现实的发展趋势。

  1.所谓“全面淘汰32.5水泥是水泥工业史的必然规律,大势所趋”的说法。本人认为既不符合世界各国100多年以来水泥工业发展的历史事实,又违背其现实的发展趋势。现在就要得出这样的结论,且不说它有罔顾事实之嫌,至少是为时过早,有失仓促。

  2.所谓“国际上水泥用量占比都是42.5水泥占50%,其余的50%则为52.5和62.5水泥,还在生产使用32.5水泥的国家已经很少很少”的说法,本人认为更是严重失实。国际上连62.5水泥标准都没有,哪来的产品?事实上,除特殊的个别情况外,世界各国现在都在生产使用32.5水泥。

  3.32.5水泥不是落后水泥或低质量水泥,更与立窑水泥各自属于两个分类体系,没有可比性。

  4.现今32.5水泥可以制配出高性能高耐久性的具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来。32.5水泥在单位能耗、废料利用、碳足迹、循环经济等方面比52.5水泥优越,具有利好的发展优势和不容忽视的发展趋势。2018年3月国际能源局IEA、水泥可持续发展倡议CSI等机构共同发布的最新版《水泥工业低碳技术路线图》中还有新的详细论证,兹不赘述。

  5.现今我国市场上各种各样不达标水泥冒充32.5水泥的比例很大,应痛下决心,大力严打,彻底取缔。

  6.我国32.5水泥的基本情况是太多太乱太滥,如果在短时期内欲将其占比由现今的60%以上削减到30%以下,因为监管需要的工作量非常繁重,而现有的监管能力缺口很大,采用常规的加强监管和打假的措施,力不从心,鞭长莫及,实际收效不大,旷日持久,32.5水泥并没有削减多少。鉴此,本人萌生了一个设想,是否可先采用普查32.5水泥生产许可证的手段,吊销一大批水泥质量不达标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进而再全面停止生产32.5水泥一段时间,这样估计在1年之内就有望将其占比锐减到30%左右,比常规依赖市场竞争和政府监管的途径效率高,见效快。这一设想是一权宜之计,待市场乱象根除,监管能力足够强大时,即可恢复32.5水泥的生产。当然这一权宜之计是否有可取之处,欢迎各位各抒己见,集思广益。

  7.王燕谋学兄6月5号在中国水泥网上发表了“不能取消32.5等级水泥”的文章,6月6日中国建材报以王兄致本报一封信的形式发表了该文,请不要利用我这一权宜之计来“反驳”王兄的意见。因为王兄所发表的是水泥工业正统的历史和现实,科学先进的观念,而我在32.5水泥方面,直到今天始终是坚定的“正统论”者,与王兄的观念毫无二致。6月5~6日两天我和王兄相互通电话三次(共1.5小时),沟通愉快,共识多多。

  8.我十分赞同王兄的“研究院并入中国建材集团公司,转制为企业,继续承担公益事业存在一定难度,为加强水泥质量监管,首先应调整国家质量检测和监管体制”的灼见。另外,解除这个症结必将对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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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和打假与32.5水泥的存废风马牛毫不相关,应采取针对性的直接严肃严厉的治理或执法手段,要坚决实在的淘汰落后,更要坚决实在的打假,彻底铲除假冒伪劣水泥。

2019-10-03 09:07:57

今天我想和你们交谈的是关于32.5水泥存废之争的报道问题。各位记者同志,自从你们各位的大名(和大作)分别出现在中国建材报的第一天开始我就随即认知你们诸位了,之后又陆续拜读了许许多多你们的文章和报道,特别是关于32.5水泥的,每一篇我都会仔细阅读好几遍。感觉其中有些问题想和你们交流一下拙见,供诸位审思参考,互相学习吧。

2018-11-29 16:11:52

所谓“全面淘汰32.5水泥是水泥工业史的必然规律,大势所趋”的说法。本人认为既不符合世界各国100多年以来水泥工业发展的历史事实,又违背其现实的发展趋势。

2018-06-12 14:33:20

数字水泥网2017年11月23日刊登了来源于西南证券的《水泥行业深度报告:……》,其中有“全世界水泥市场基本是42.5水泥占50%,52.5及以上水泥占50%”的说法。事实上这种说法是完全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应于纠正。

2018-01-10 11:13:19

现在商品混凝土企业、砂浆企业往往首选42.5水泥,然后根据需要掺加混合材,但是老百姓不知道该怎么掺。另外C20和C30等级混凝土也需要32.5复合水泥,还有砌筑、外墙等也需要。32.5复合水泥作为一种产品,应该有它的市场需求和空间,能否取消,让市场来选择,如果没有市场自然就不用生产了。

2014-02-21 14: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