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指出,要全面启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计划。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出台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保部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环保部正在研究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明确具体战役及其时间表和路线图。下一步,将继续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在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继续推进能源结构改革,大幅削减煤炭终端消费总量,并推动全国多个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尽快建成并发挥作用。近日,陕西、山西及江西等地陆续部署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陕西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等五大行动
陕西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2018年陕西省环保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议要求,2018年,陕西要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一个目标,即实现三秦大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更快向好;强化两个导向,即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实施五大行动,即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水污染防治行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及绿盾自然保护区整治行动;夯实八大措施,即督察执法、改革创新、绿色引领、环境监测、风险防控、宣传教育、支撑保障、从严治党,推动陕西全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其中,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要求加快陕北、陕南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年底前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积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执法检查,推进部分重点行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会议要求,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更快改善,持续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更快从根本上解决,持续推动全省环境安全得到更好保障,在陕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打头阵当先锋,不断为三秦大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山西推动“铁腕治污”常态化
山西省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表示,2018年,将完善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适时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年内实现11个市全覆盖,推动“铁腕治污”常态化。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山西将着力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水平。
2018年,山西在污染防治方面,要实现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环境安全3个预期目标。其中,空气质量方面,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环境安全方面,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2018年,山西省环保厅将继续围绕“控煤、治污、管车、降尘”等领域及早部署,在重点任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举措上精准发力。
此外,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2018年9月底前,山西钢铁、化工、水泥、有色等行业现有企业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
在深化环保领域改革方面,2018年山西要在全省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成立山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上半年出台全省试行的《实施方案》,下半年在全省试行。
江西重点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五项工作
2013年,被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治理方案的“大气十条”发布实施,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响。经过江西省全省上下5年来的持续努力,2013年至2017年江西省连续5年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至2017年年底,全省PM10年均浓度实际值为72.6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5.7%,比目标值多下降0.7个百分点,全面完成了“大气十条”任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18年起,国家将考核江西省PM2.5和优良天数比例。今年该省PM2.5要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内。为有效降低PM2.5浓度、大幅提高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江西省今年提出,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总体思路,以“控车、降尘、减排、禁烧、少油烟”为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强攻计划,重点推进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巩固好扬尘整治效果、实施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力度及禁止露天焚烧行为五项工作。
实施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要求,调整产业结构,重污染城市制定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并逐步实施;调整能源结构,进一步加大力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启动全省各县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设区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鼓励自备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进五大行业VOCs污染调查和治理,加快火电、钢铁、水泥、有色冶炼、焦化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在环境敏感期分阶段实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最大限度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
安徽启动最大规模环保督查
为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切实改善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安徽省环保厅2018年~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培训会指出,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该省将持续进行大气督查,范围包括省内16个省辖市。
此次督查形式分为常规督查和强化督查。常规督查即对已完成PM2.5阶段性目标的,每月开展2周督查;强化督查是对未完成PM2.5阶段性目标的,不间断驻地督查。主要督查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措施落实情况、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及“高架源”自动设施安装、联网和运行情况等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对督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的情况,“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以及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安徽省环保厅将定期向社会公开,责成相关方面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此外,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安徽省环保厅将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市政府负责人,并视情况同步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对有关地方环境违法问题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将纳入省级环保督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