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将完成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今年新疆将完成火电、造纸、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镀、炼焦、石化、制药、氮肥、农药、印染、制革、制糖、有色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涉及企业达300余家。
“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是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的唯一许可。”新疆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主任谢成说,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改善环境质量,今年上半年新疆已有108家企业完成了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取得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
按照环保部相关规定,排污许可证重点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许可,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三个方面。
截至目前,新疆火电、造纸行业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钢铁、水泥行业计划在11月底完成,其余11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在年底完成,所有纳入申领范围内的企业都将按规定在其所在地州市环保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谢成说,企业要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及规定开展做到自行监测、自我记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并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定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