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泥协会7月10日下发《关于征求团体标准<水泥产能核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根据行业去产能领导小组制订“十三五”去产能行动计划要求,中国水泥协会牵头组织编写了《水泥产能核定标准》,作为水泥生产企业产能科学核定的统一依据。根据国家团体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7月2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协会。标准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中国水泥协会数字水泥网(http://www.dcement.com)查阅。
联系人:中国水泥协会去产能办公室李琛博士,15210938243,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住建部南配楼1302,100831,电话:(010)57811172,邮箱: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修改意见表》
3.《水泥产能核定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4. 水泥产能核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征求团体标准《水泥产能核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