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工信厅联合生态环境局发布《太原市 2020—2021 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并工信字〔2020〕132 号)称:
太原市 2020—2021 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提到,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打赢太原市蓝天保卫战,确保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从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 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错峰生产范围及标准
全市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 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铸造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其中: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被评定为 D 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因生产工艺和安全因素无法停产的,实施最严格错峰);被评定为 C 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被评定为A、B、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秋冬季鼓励采取协商自主减排)。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所列的清 单及错峰生产措施,组织开展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专项督查,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相关人员,严格实施问责。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将对各县(市、区)错峰生产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