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日前出台《混凝土企业扬尘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企业进行整顿,要求企业必须按照10个100%要求进行整改提升。6月底达不到治理目标要求的,将责令停产整顿。
《方案》要求,混凝土主要原材料(砂、石)100%库房式全密闭存放,石子料仓配备雾状喷淋降尘设施。混凝土粉状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矿粉)100%使用全封闭钢结构料仓存储,混凝土外加剂用钢结构容器存储,各粉料存储仓要安装高效除尘、收尘设施,存储容器表层要定期清洗保洁。混凝土上料仓100%全封闭钢结构料仓链接,上料传送带100%进行密封。
混凝土运输车辆及临时租借车辆100%安装防抛洒接料斗,无防抛洒接料斗及防抛洒接料斗起不到作用的严禁使用。混凝土公司大门内应100%安装运输车出厂自动洗车设备及电子监控设备,未经自动洗车设备洗车的严禁出厂。公司自购、自运输混凝土原材料的,应采用100%密闭式罐装车辆运输。混凝土企业100%安装砂石分离机,混凝土运输车内存留的混凝土,应通过砂石分离机进行分离,使分离出的砂、石得到二次全部利用。混凝土车洗车用水100%进行三级沉淀,洗车用水得到二次循环全部利用。
混凝土企业应在院内合理位置100%安装PM10自动监控报警设备及防扬尘降尘设备,保持企业院内及道路清洁卫生。公司院内、道路、料场要硬化处理。混凝土公司院内及道路两旁应进行绿化,真正实现混凝土企业的绿色生产。
根据《方案》规定,企业必须自查落实。区县主管部门要进行督查,对达不到治理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6月份市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实行得分排名的办法,验收完成以后,对所有混凝土公司进行排名、通报,并将情况抄送区县政府。6月份为整改时间,6月底达不到治理目标要求的,责令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