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江门发布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工作方案,划定江门市区主城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以下简称搅拌站)禁建区。
关于印发《优化江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优化江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8日
优化江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工作方案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市区主城区预拌混凝土产业转移升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整市区主城区禁止新建区域范围
划定江门市区主城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以下简称搅拌站)禁建区(见附件1)。四市可参照市区主城区自行划定禁止新建区域范围。
二、增加搅拌站规划生产点
根据各市(区)的发展需求,至2025年底全市增加25个规划生产点(见附件2)。现有拟搬迁的搅拌站可采取承诺期限内完成迁建的方式保留原规划生产点,新迁建选址布点不计入新增布点。各市(区)政府确定新规划布点后,试行以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组织实施,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出台相关工作指引。
三、严格搅拌站建设程序
各市(区)政府确定新规划布点后,新建搅拌站应严格按照规划先行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能,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属地镇(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召开规划布点论证会并报属地政府统筹确定后,严格按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建设。
四、做好搅拌站资质审查管理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发挥属地管理优势,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核准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审批,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资质许可管理,将资质核查纳入日常监管程序,加强动态管理。
五、加快搅拌站搬迁、关停实施
各区政府应切实落实好属地政府职责,出台搬迁补偿方案或财税减免政策,协调属地自然资源部门解决搅拌站迁建的土地和规划问题。可建设区域属地政府应积极作为、全力主动对接企业搬迁工作。各市(区)政府要加大排查力度,落实好排查和清理工作。
六、广东省出台“十四五”预拌混凝土行业新规划和政策时,我市再从其及时作出调整。
江门市区主城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禁建区域图(2020~2025年)
江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新增布点表
2019年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指出,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指出,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指出严禁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新增产能。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北京新建混凝土搅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