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试点督察。2016年5月3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省政府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精准发力,强化举措,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根据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7个具体问题,计划于2016年完成的41个,计划于2017年完成的 6个。截至2016年12月底,计划完成的4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计划于2017年完成的 6个问题均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在47个问题中,第32号为督察组对保定、邯郸、唐山等地部分水泥企业进行抽查,发现8家企业的10台落后水泥磨机或仍在生产,或未淘汰到位。这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明,这一问题已完成整改。
从公开内容看,8家企业的10台落后水泥磨机整改具体情况是,4台彻底拆除;3台断水、断电,动力驱动部分与磨机分离;2台转产且加强日常监管,严禁违规生产水泥;1台早在2008年断水、断电,正待法院判决后立即拆除。
联系到今年4月21日环境保护部举行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情况,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在回答记者针对京津冀“2+26”个城市进行为期一年的大督查有关问题时说,我们这次督查的任务既有督政又有督企,这两个是结合起来的。对照之余,现在“企”这块有交代了。
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属淘汰类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应从文件施行日(2011年6月1日)起立即淘汰。
这10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除1台因诉讼原因早已被断水断电停产外,其他9台直到2015年底2016年初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发现,并在2016年5月3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后才有淘汰行动。这9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又苟延残喘长达5年之久。该立即淘汰而没有立即淘汰,企业有企业应负的责任,主管部门是否也应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第三部分为下一步五项工作安排。着力完善长效机制是下一步工作安排之一。这项工作安排提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抓发展也要抓环保、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到全局和战略位置来抓,定期进行研究部署,特别是对环保督察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该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能长期耗着,无人理会,这漏洞在哪里,主管部门应该脱不了干系。既然督政和督企两者是相结合的,主管部门该负什么责任,也得整个明白,也得认真整改,堵塞漏洞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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