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二环路以内将禁止燃放鞭炮;启动三级预警时,将限行部分机动车……10月2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改善今冬明春空气质量,市政府制定下发相关意见,强化污染治理。
冬季是石家庄市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时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秋冬季我国北方南风多、逆温时间长、静稳天气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同时,随着供暖期临近,石家庄市煤炭消费将大幅上升,大气污染防治难度将明显加大。
为大幅削减冬季污染“峰值”,石家庄市政府最新制定《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出“狠招”对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现象进行严防严控,尽最大努力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今年二环路以内散煤将“归零”
继续加快西柏坡电厂、上安电厂废热入市工程建设,对市区部分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和燃煤供热锅炉进行替代。对热力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加快“煤改气”、“煤改电”,确保今年市区二环路以内实现散煤“归零”。
推进市区主城区和县(市)、区建成区散煤压减替代。对没有完工和尚未进点施工的项目,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11月15日前竣工投用。加大排查力度,严禁主城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个体经营户、房屋租住户燃用散煤。
建立完善的煤炭制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抽检制度,对违法违规生产和使用不达标煤炭的,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市区(含新三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及正定县、元氏县等区域,禁止散煤(不含型煤)经营。依法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
对石家庄市燃煤锅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违法违规使用燃煤锅炉的予以严厉惩处。加快推进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速度,确保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目标任务。
同时,大力推动农村地区散煤压减替代。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17万台、压减替代散煤50万吨的目标要求,查找差距,强力攻坚,确保按期完成。
完不成搬迁改造任务的一律停产
对列入搬迁计划的石钢、华药、石药等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确保企业按期完成搬迁改造任务,2017年底前完不成任务的,一律停产。
对电力、钢铁、焦化、水泥、铸造、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10月底前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停产。加快推进制药、化工、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的达标治理,对重点VOC排放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实行部分行业错峰生产。今年11月至明年1月,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危险废弃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在保障居民供暖的前提下,电力行业企业冬季发电量比上年同期要减少15%以上。
对重点监控企业、燃煤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特别是高架源,将采取驻厂监管、随机抽查、在线监控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次,加强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排放情况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春节期间二环路内将禁炮
对市内五区所有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加装视频监控和未落实“十二条”措施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加强拆迁工地审批管理,主城区拆迁必须采取湿法作业或进行封闭拆迁,凡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予以重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继续实施“以克论净”,在做好辖区主要路段清扫保洁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力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工地,依法顶格处罚。
严格渣土运输管理,对车辆密闭不严、超高运输等不按要求运输渣土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个人,一律顶格处罚;对违规运输的施工工地,责令停工整改;按照《石家庄市建筑渣土资质运输企业及车辆考核管理办法》,对扣分记满分的违规运输车辆,取消其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并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重新申报。
加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力度,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执行到位。春节期间,二环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级以上预警期间,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将全面禁止燃放。同时,严禁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废弃物。
三级预警将限行两个尾号
加大对违规进入主城区车辆,尤其是对一些无牌、套牌、假牌大货车违规入市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入市车辆实行高限处罚。在市区主要路段,全部安装机动车尾气快速监测设备,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提高机动车限行级别。其中,三级预警期间限两个号,二级预警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建设公共自行车都市,在市区所有小区门口、学校门口、商场门口与各个路口,设置公共自行车存取点,市民凭身份证1小时内免费使用;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快电动公交车更换速度。
对主城区施工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以柴油为动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全部加装尾气净化治理装置;凡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允许使用,违规使用者予以严厉处罚。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存储、运输、拆解、注销各环节的监管,坚决杜绝报废车辆二次流入市场。
未来3天空气质量要准确预报
继续开展城市空气质量3天准确预报和10天潜势分析,按小时准确预报重污染过程的高值和持续时间,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加密检查频次,确保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环境污染企业,严厉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始终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对环境监测设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每月组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对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并按上限处罚。同时,将把企业环保行为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违法违规排污行为,记入企业不良记录或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