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网站消息,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正式公布。消息称,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试点。5月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河北省委、省政府迅速组织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制定了《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河北环保整改方案:开展水泥等行业项目核查)。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47个问题,实施清单制,制定了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研究确定了283项整改措施,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同时,举一反三,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制定了八大类31个方面强化措施。
在47个问题中,第32号问题是督察组对保定、邯郸、唐山等地部分水泥企业进行抽查,发现8家企业的10台落后水泥磨机或仍在生产,或未淘汰到位。10台磨机中指名道姓有9台。其中1台属于违规项目,8台都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范围内,即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这些落后设备应在目录出台后立即淘汰。奇怪的是,这些问题直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去年12月31日至今年2月4日期间督察时发现的。这一本应的“立即”却姗姗来迟,历时近5年。如果没有这次上级部门督察,估计至今也没人“搭理”。
在47个问题中,第5号问题是核实核准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现状,采取综合措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禁止新增产能,切实推进去产能工作。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不折不扣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削减任务。在整改时限中要求,按期完成“6643”目标任务;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核查工作。其他措施贯穿日常管理工作。在整改目标中要求,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的落后生产装备全部列入2016年关停淘汰计划,落后产能全部淘汰到位。其对应的措施是: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核查工作。彻底摸清底数,要求各市依据2013年摸底情况,对行政区域内现有水泥、平板玻璃企业(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彻底查清本地是否存在瞒报产能、违规新建项目。对新发现的落后产能列入2016年淘汰计划,予以淘汰;对存在瞒报产能或违规新建设的由当地政府提出处理意见,于2016年12月底前处理到位。
从中可得出的是,早在2013年就摸过底,难道这些落后项目是在摸底之后出现的?似不太可能。“新发现”( 落后产能)应由谁来发现?是(主管部门)自我?是社会公众?是路见不平举报者?还是上级部门?自我摸底都没有发现,上级部门督察时才发现,何况上级督察次数毕竟有限,且采取抽查方式居多,不太可能进行拉网排查式的检查,难说其他地市没有此类情况。
不去“发”,何来 “现”。没有发现,难道就不用究?难道就不用追责?已很说明问题的是,主管部门以往在执行产业政策时,没有认真进行核排查,或许口头上很积极,行动上则有“放羊”之嫌。此次《整改方案》表示,实施清单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五个不放过”原则,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还表示要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公开信息等5个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是各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督导单位是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有了贯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不力的先例摆在面前,希望此次能做到举一反三。《整改方案》表明了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47个问题,拒绝理由,主动认领,实施清单制,坚决整改到位的态度。那么,对存在落后产能地区,却没有发现落后产能的责任单位、督导单位,要“拒绝理由”,真正将责任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