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公布了2015年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淘汰目标,共涉及铁合金、水泥、玻璃等4个行业,4户企业,全年计划淘汰落后产能21.3万吨、110万重量箱。以下为公告全文。
根据工信部等十八部委《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关于下达2015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9号)文件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同有关部门拟订的《2015年青海省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并下发。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2015年青海省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共涉及铁合金、水泥、玻璃等4个行业,4户企业,全年计划淘汰落后产能21.3万吨、110万重量箱。要求各淘汰计划内企业于2015年9月底前全部实施关停,2015年12月底前拆除全部主体设备、生产线。
公示期:2015年7月8日至7月14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委原材料工业处 任世旻
联系电话:0971-6362660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