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葛洲坝水泥报道,葛洲坝水泥全面完成2014年度碳排放报告工作。消息称,截止3月2日,葛洲坝水泥已全面完成碳排放报告,并提交省发改委。之前,曾报道在去年11月24日,葛洲坝水泥全面完成2015年碳排放监测计划,并提交省发改委。对于葛洲坝水泥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方面严格遵从政府要求的报告时间规定,不拖拉的做法是水泥企业的榜样。
去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该通知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报告程序有三条时间界线。
第一条是报告主体认真核算本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在3月30日前将上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报送所在地省级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
第二条是各地省级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主体报送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对报告内容进行评估和核查;
第三条是省级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对通过评估核查的报告数据进行汇总,在每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汇总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
葛洲坝水泥作为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已经在规定上报时间前上报了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省发改委)。接下来是省发改委在接到报告后的3个月内组织对报告内容进行评估和核查。卡到时间点上的话,省发改委应在6月2日前完成对葛洲坝水泥2014年度碳排放报告的评估和核查。
有人可能会说,为什么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指手画脚”,是不是闲的。回答是“不”。这是申请人的权利。
今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通知》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面明确,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办理时限,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还明确,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作为报告人应该依法依规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作为行政审批机关在办理时限上也要依法依规。《人民日报》就《通知》下发发表“行政审批 按规矩来”文章,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就是守规矩。去年6月国务院下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在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方面列在第一项的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纲要》指出,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要求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现在葛洲坝水泥很守规矩,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了碳排放报告。接下来就看省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是否守规矩,是否守信践诺,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碳排放报告评估和核查了。这决不是“小题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