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10日公告,公司收到新疆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的土地补偿款8103.66万元,自此公司拆迁的土地补偿款已全部收清。
回溯公告,公司于4月4日曾公告,由于原有厂房搬迁所涉及的富裕人员安置费和搬迁补偿总金额为11.32亿,其中土地补偿款约为2.79亿元,此番8103.66万元支付后,所有土地补偿款已全部结算完毕。而搬迁补偿资金将从2014年起,陆续支付,截至2019年支付完成。
公司还在公告中表示,上述款项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此,有财务方面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司此番收到的补偿款将计入三季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