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防止“一刀切”

2019-11-27 16:52:05

对于存在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环保绩效弄虚作假、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企业,直接降为C级企业管理。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 防止“一刀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做好涉气污染源差异化应急管控工作,精准实施应急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确保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同时,保障好民生需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管控工作。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防止和纠正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主动与企业对接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知》强调,要积极建立正向激励工作机制。按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高低以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将企业评定为A、B、C三个等级。切实将工艺水平领先、治理措施高效、排污依法守规、环保管理水平先进的企业评为行业标杆,在应急期间免除或减少停产限产;对于工艺水平落后、治污设施不完善或简单低效、运行管理不规范,存在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不依证排污、未批先建及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纳入C类管理,要求其采取更多应急减排措施,促进行业公平。形成平时多减排、应急少停产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氛围。

  《通知》要求,要保障民生类企业和重点工程生产建设。对于民生需求的农药、医药类企业,重点党媒或教学用书印刷企业,涉及外贸出口、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等工业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环境管理到位、依法依规运行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经相应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后,应纳入各市保障类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对于省委、省政府重大工程项目(交通设施建设、天然气供应建设、水利工程等),经相应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后,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合理纳入保障类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不得采取全面停工、停产措施。

  《通知》指出,要合理调整企业环保绩效分级。鼓励企业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规定的环保绩效分级标准,主动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对于整治提升后经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核达到A级或B级标准,经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调整相应等级。对于存在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环保绩效弄虚作假、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企业,直接降为C级企业管理。

  《通知》强调,要精准制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除《技术指南》确定的重点行业企业、城市主要涉气行业企业必须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外,对于干洗店、汽修厂、餐饮店等生活源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对于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业,如承担居民供电、集中供暖、集中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社会保障任务的企业,不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应急减排措施以控制企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尽量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知》要求,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重点宣传和解读重污染天气应急有关政策要求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动员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共同监督,引导广大企业加快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管控防止“一刀切”工作的通知

  鲁环函〔2019〕387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做好涉气污染源差异化应急管控工作,精准实施应急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确保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同时,保障好民生需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管控工作

  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涉气工业污染源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是新形势下重污染天气应对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企业预期,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各市生态环境局要提高认识,切实发挥差异化应急管控的引领作用,推动企业自觉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防止和纠正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主动与企业对接服务,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在保证应急减排成效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积极建立正向激励工作机制

  要以差异化应急管控为抓手,积极推动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正向工作导向和激励机制。在严格落实《指导意见》《技术指南》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突出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运输方式等方面,按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高低以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将企业评定为A、B、C三个等级。切实将工艺水平领先、治理措施高效、排污依法守规、环保管理水平先进的企业评为行业标杆,在应急期间免除或减少停产限产;对于工艺水平落后、治污设施不完善或简单低效、运行管理不规范,存在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不依证排污、未批先建及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纳入C类管理,要求其采取更多应急减排措施,促进行业公平。注重引导企业系统治理大气污染,优先选择先进高效的治理装备和治理工艺,不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自觉加强日常诚信守法生产经营,形成平时多减排、应急少停产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氛围。

  三、保障民生类企业和重点工程生产建设

  对于民生需求的农药、医药类企业,重点党媒或教学用书印刷企业,涉及外贸出口、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等工业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环境管理到位、依法依规运行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经相应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后,应纳入各市保障类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对于省委、省政府重大工程项目(交通设施建设、天然气供应建设、水利工程等),经相应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后,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合理纳入保障类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不得采取全面停工、停产措施。强化部门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凝聚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合力。对于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的保障类企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既要主动对接,又要严格把关,确保差异化管控措施稳妥有效。

  四、合理调整企业环保绩效分级

  实施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动态管控,鼓励企业对照《技术指南》规定的环保绩效分级标准,主动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对于整治提升后经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核达到A级或B级标准,经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调整相应等级。对于存在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环保绩效弄虚作假、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企业,直接降为C级企业管理。

  五、精准制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

  除《技术指南》确定的重点行业企业、城市主要涉气行业企业必须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外,对于干洗店、汽修厂、餐饮店等生活源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对于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业,如承担居民供电、集中供暖、集中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社会保障任务的企业,不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要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应急减排措施以控制企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凡是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均应对照《技术指南》的规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载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据此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尽量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

  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管理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主动发声、答疑解惑,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重点宣传和解读重污染天气应急有关政策要求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动员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共同监督,引导广大企业加快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争创行业标杆,实现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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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以来,河南、河北、山东、山西等地陆续遭遇重污染天气,多地发布新年第一份“停工令”。

2022-01-05 09:12:51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提高山东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2017年修订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停止执行。

2020-06-26 14:34:20

对于存在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环保绩效弄虚作假、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企业,直接降为C级企业管理。

2019-11-27 16:52:05

Recently, the overall domestic demand has declined steadily, coupled with the weakening of local cost support, and the price of concrete has been stable and small. From November 14 to November 20, the national concrete price index closed at 112.35 points, down 0.13% annually and 10.08% year-on-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