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建材联合会与中国水泥协会联合印发了 《水泥行业推进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该《意见》直面了水泥行业兼并重组的三大掣肘。
《意见》提出,用市场机制牵引兼并重组,如积极配合和推动政府消除跨地区兼并重组的政策障碍,争取取消地区性封锁的种种限制性的政策规定,确保所有的企业同样受到经济法律保护、同等承担社会责任、同等使用和享用生产要素和政策,用公平的法则鼓励企业竞争。尤其要推动清理废除地方政府制定的在土地、资源、税收、电价等方面有损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兼并重组困难重重
跨地域和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体制束缚,是水泥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遇到的首要矛盾。跨地域兼并重组面临着属地的财税体制影响。兼并重组客观上往往是跨地域的,但由于我国财税体制是属地化和分税制,企业隶属关系对于地方财税来源关系极大。兼并重组,往往会打破这种既有的利益格局,有的被兼并企业由于隶属关系变化之后,不能再在原所在地缴税,将减少当地的财税收入,导致有的地方政府不积极。
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兼并重组面临着不同的体制障碍。水泥企业特别是众多的小水泥企业多数是民营私营企业。而兼并重组是要打破所有制界限的,国有企业可以兼并重组民营私营企业,民营私营企业也可以兼并重组国有企业。但往往在土地、税收、环保等方面民营企业容易并已经得到了某些优惠政策,而在融资、贷款等方面国有企业更有优势。双方都强调各自优势,都怕保不住优势,致使一些兼并重组的谈判常常处于谈而不动、等而观之的状态。
在以央企为代表的大企业集团积极推动下,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也有了不少成功的案例,对提高产业集中度、淘汰落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在整个行业兼并重组的过程中明显暴露出政策与机制滞后的问题,影响了进展。
兼并重组,必然涉及到一系列的政策,例如涉及矿山资源、土地、金融、税费、权证方面的变更,下岗人员的再就业与经济补偿,减免税负,以及对被并购的企业技术改造给予信贷优惠等方面的政策。
《意见》指出,目前这些政策或者还不明确,或者没有,或者界线不清、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兼并重组的积极性。同时,兼并重组尚缺乏一套规范、成熟的运行与管理机制,如兼并重组申报审批程序与流程尚未建立,更为突出的是没有并购价格评定机构,定价缺乏依据与标准,公正中介机构缺位等。特别是少数企业和个别人,利用收购兼并之机乘机违规建设新线或粉磨站,高价出售,从中牟取暴利,严重扭曲了兼并重组的本意,影响了兼并重组的声誉。
此外,兼并重组既是企业间的市场行为,又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按照市场法则,本着合理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的有序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但是单靠企业间的自觉性和一对一的自愿组合,既缺乏公平、公正性,也因缺乏第三方的牵引与裁决而导致成功率低。因此,还需要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组织、引导、推动的同时,必要地设立属于第三方的兼并重组中介机构,起到仲裁和经纪人的作用,进行必要的牵线搭桥,协调推动,居中斡旋。
加速重组势在必行
我国水泥行业目前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能严重过剩,相当一部分企业节能减排不达标,相当一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低于银行利率。目前我国规模以上水泥生产企业3491家,平均产能规模约90万吨。而美国有39家水泥公司,平均规模为210万吨,其中前3家公司的生产能力占到其全国总量的33%。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水泥总产能30.7亿吨,水泥产量22.1亿吨,产能过剩高达约9亿吨,企业亏损面24%。水泥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整个建材总量的23.87%,但其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则分别约占建材工业的74%、76%,是建材工业节能减排的重点产业。
从能源消耗水平看,较先进的大型水泥企业的吨熟料煤耗比一般小企业低10~15公斤标煤。从生产排放指标看,众多的小水泥企业污染物单位排放要高出较先进的大企业一倍以上。众多中小型水泥企业由于装备水平相对低,缺乏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导致企业技术含量低、管理水平差、资源配置能力弱,效益低。
截至2012年末,全国还有非新型干法水泥产能1.2亿吨,尚在运营的还有1536条生产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中,日产规模2500吨及以下生产线还有837条,其中日产1000吨级的生产线还有243条。其中一些企业(或生产线)的劳动生产率只是大企业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
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水泥产量241440万吨,同比增长9.6%,增速同比加快2.2个百分点。
中国水泥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水泥行业严重的参差不齐的状况若不加以尽快改变,实际上就等于允许资源能源利用率不高的状况继续存在,允许污染环境、严重危害生态文明的行为继续发生,允许质量、效益和劳动生产率低下等长期存在,这不仅会制约整个水泥行业发展的步伐,也影响中国水泥工业超越引领世界水泥工业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此,必须加快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进程,这将是改变水泥行业的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的一大举措。
两年内市场集中度将明显提升
该 《意见》提出的整合目标,较去年多个部委联合发文提出的目标,出现明显加码。
《意见》提出,到明年末,我国水泥行业市场集中度指标应有快速提高,国内前十大水泥生产企业 (集团)的水泥产品的市场集中度达到45%以上。到 “十二五”末,全国培育出5~10家产能过亿吨,矿山、骨料、商品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强的企业集团;全国有20个省市自治区内的前4家大水泥企业的区域市场集中度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全国的前10家企业 (集团)的市场集中度达到80%左右。
去年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对水泥行业提出目标,
“到2015年,前10家水泥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35%,形成3~4家熟料产能1亿吨以上,矿山、骨料、商品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强的建材企业集团”。
业内专家表示, 《意见》是在部委文件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细化。近年来水泥行业兼并重组速度加快,2012年前10家水泥企业熟料产能的市场占有率达50.8%,2013年则上升为51.6%,熟料作为水泥最重要的原料,控制熟料意味着在水泥市场的话语权也会加大。按照目前企业兼并重组以及国家淘汰落后的进程,
《意见》提出到 “十二五”末前十大水泥企业水泥产品市场集中度达到45%的目标,实现难度不大。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规模以上水泥生产企业3491家,平均产能规模约90万吨;而美国有39家水泥公司,平均规模为210万吨。
《意见》表示,通过推进兼并重组,促进一批大企业集团有效兼并重组一大批中小企业,在自身规模壮大的同时,使产业集中度有明显的大幅度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加快提速,现有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