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这才实施了半个月,一场重度雾霾就“袭击”了京津冀地区。于是有人问: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的目标是否太宽松了?《行动方案》能达到保障秋冬季大气质量的要求吗?
2018年10月12日~15日,京津冀地区迎来入秋后的第一场重度雾霾。不少网友纷纷表示:“2018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晚一些,可最后还是来了。”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日前出台,明确规定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6个月的时间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本次重度雾霾一出,让不少人抛出了质疑:3%的目标是不是定得太低了点?否则为什么行动方案才刚刚实施半个月,雾霾就来了?今年的行动方案真能够满足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吗?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也表示,3%的目标确定是经过专家充分研究论证、反复听取多方意见得出的。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也指出,今年是在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双3%”,符合大气污染治理的常识。
据悉,为了实现今年的“双3%”目标,行动方案提出了16项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并建立了详细的管理清单和进程时间表。以及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等手段。
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推进的过程中,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不会停歇,同步进行,对污染问题进行大力打击,确保今年大气治理目标的妥善完成。
和以往相比,今年行动计划的一大亮点是取消统一限产比例,严谨“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治理手段。总体考虑是基于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别化管理,进一步增强错峰生产调控的精准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错峰限产的权力下放给地方之后,无论是淘汰还是停产、限产,各地有了更多的主动权。而且各地可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在采暖季期间,散煤治理成为重点工作之一。根据行动方案的规划,今年10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的“2+26”城市要完成散煤替代362万户。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京津保廊石平原地区“无散煤区”。
国家气候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我国重点区域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预测,秋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降水偏多,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偏好,接近去年同期;冬季,降水偏少、季风强度弱,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去年冬季偏差。
所以总体来看,尽管今年行动方案给出的目标是“双3%”,并不是放松了环保要求和标准,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所制定的合理目标。甚至可以说,今年的3%未必就比去年的5%甚至15%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