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以下简称可研大纲),具体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和《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说明(2023年版)》(以下分别简称《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此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一、可研大纲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可行性研究是投资项目决策阶段的基础性工作,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20世纪80年代初,学习借鉴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推进项目建设的有益经验,我国探索引入可行性研究制度。1983年,原国家计委发布《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明确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基本建设程序的组成部分,标志着可行性研究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2002年,原国家计委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以下简称《指南》),作为国家层面上用以指导全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规范性文本。20多年来,《指南》在指导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引领我国投资项目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投资法规政策制度的持续完善,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指南》有关内容已难以适应我国投资管理的实践需要。主要是《指南》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同富裕、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以及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等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不够,以审批制为核心确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框架已不符合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的要求,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关注不够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投资,高质量的投资需要高质量的投资决策,而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决策的核心环节,投资项目是投资活动的微观基础。要实现投资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强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作用,深入把握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点,注重防控项目决策、建设、运营风险,着重提高投资综合效益,推动投资项目转化为有效投资,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系统总结2002年《指南》使用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新发展阶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凝聚各方共识,制定印发了可研大纲。
二、可研大纲的主要内容和创新亮点有哪些?
此次颁布的可研大纲与2002年的《指南》是承继关系,对于大纲没有涵盖的可行性研究方法等内容,仍然适用《指南》有关规定。但相对于《指南》,可研大纲更加突出可行性研究重点内容的前后逻辑和统筹协调,重点补充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扩大内需、自主创新、共同富裕、国家安全、数字经济等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容。
(一)关于《通用大纲》。共11个部分39条,主要包括项目概述、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需求分析与项目产出、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方案、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影响效果分析、项目风险管控方案、研究结论及建议等。《通用大纲》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重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满足基本需求时更加关注社会效果评价;在适用上,《通用大纲》属于强制适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按照大纲进行编写,并作为项目审批的基本依据。
(二)关于《参考大纲》。共10个部分38条,结构基本与《通用大纲》保持一致,但在具体内容上,《参考大纲》更加突出引导企业投资项目聚焦市场需求分析,合理测算企业投资收益,关注企业财务的可持续性,指导企业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参考大纲》不具有强制性,属于参考适用,主要是引导企业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项目内部决策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编写说明》。共5个部分。第一、二、三部分主要明确了可研大纲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原则要求。第四部分按照《通用大纲》和《参考大纲》确定框架结构,重点阐述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相应编写说明。第五部分阐明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书等投资决策其他手续的关系。
此次颁布的可研大纲创新亮点在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在2002年《指南》基础上,坚持以着力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的总体思路,围绕项目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及风险可控性等三大目标,更加注重发挥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领作用,更加注重从项目全生命周期出发统筹拟定项目投融资和建设实施方案,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环境等新评价理念的应用,更加注重可行性研究重点内容的前后逻辑和统筹协调,将扩大内需、碳达峰碳中和、自主创新,以及投资建设数字化等新要求有机融入可行性研究制度规范。
三、可研大纲明确了哪些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原则要求?
此次颁布的可研大纲,明确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要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的要求,围绕项目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及风险可控性三大目标,将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等新理念新要求融入可行性研究,推动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度规范。
一是要贯彻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可行性研究应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出发,全面系统分析各环节涉及的因素,客观进行经济、社会、环境等影响论证评价,准确识别和管控各类风险,在此基础上择优提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四个强化”,即强化规划政策符合性,强化投资建设全过程数字化应用方案分析,强化项目运营方案的比较分析,强化项目融资方案和财务可持续性保障分析。
二是要体现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的要求。可行性研究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要求,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不同侧重。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突出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可负担性,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突出经济性,聚焦企业自主投资决策所关注的投资收益、市场风险规避等内容,引导企业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财务的可持续性。
三是要聚焦“三大目标、七个维度”的核心内容。无论是《通用大纲》,还是《参考大纲》都强调,可行性研究要围绕投资项目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及风险可控性三大目标开展系统、专业、深入论证,重点要把握“七个维度”的研究论证内容。其中,项目建设必要性应从需求可靠性维度研究得出结论,项目方案可行性应从要素保障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和影响可持续性等五个维度进行研究论证,项目风险可控性应通过各类风险管控方案维度研究得出结论。
四、如何推动可研大纲更好落地实施?
可研大纲的颁布实施,将引领工程咨询服务和投资管理工作理念、模式的转变和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可研大纲颁布为契机,推动各有关方面更加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将有关要求落实落细到投资各行业各领域各主体,以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提升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助力扩大有效投资。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两个方面,推动可研大纲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方面,加强可研大纲的宣传解读和专题培训。组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多渠道、多角度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并针对各地方、企业、咨询机构和金融企业等分层次、有重点开展系列专题培训。推动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落实可研大纲要求,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重点内容的审核,提升投资管理法治化水平。指导各类投资主体和工程咨询机构在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和上报阶段,更加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深入发展,切实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引导金融机构注重把握可研大纲有关财务及投融资管理的内容,促进投贷联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设置可行性研究理论和方法专业课程,促进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
另一方面,建立可研大纲动态调整机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也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因应形势、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改进、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可研大纲阶段性评估和动态调整,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对可研大纲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投资管理新形势新要求适时予以修订,形成实践和制度相互检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在2002年《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基础上,我委研究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和《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说明(2023年版)》(以下分别简称《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投资,高质量的投资需要高质量的决策。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决策的核心环节,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是指导有关方面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指南,也是加强和改进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的载体。要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实施为契机,推动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更加注重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更加注重把握可行性研究的重点,更加注重防控项目建设实施风险,切实提升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投资决策的质量,为扩大有效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区分项目性质,实施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适用于我国境内各行业各类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是投资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按照《通用大纲》进行编写,并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依据。《参考大纲》主要是在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基础上,引导企业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投资项目内部决策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编写说明》是对大纲的解释和阐述。在编写、审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同时借鉴和参考使用大纲及说明有关内容。
在编写具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大纲所要求的内容予以适当调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大纲中的有关内容。对于重大或复杂项目,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文之前形成摘要,综述项目概况、可行性研究过程、主要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三、兼顾行业特点和要求,细化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通用大纲》和《参考大纲》是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内容和深度的一般要求和基础指引。为更好适应不同行业领域的特点和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参照编写大纲,在征求我委意见、反映行业特殊性,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编写大纲有关内容进行合理调整的基础上,制定适用具体行业或领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或实施细则。
四、加强跟踪反馈,建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动态调整机制
各方面对《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的意见建议,请及时收集、认真整理并反馈我委。我委将建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并结合各方面反馈意见,适时予以修订。
本通知有关内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5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