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平台功能,探索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所。加快推动碳排放权及其他环境权益交易,稳步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碳金融业务创新。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允许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格审查的境外投资者(境外机构及个人),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根据《规划》,到2025年,广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取得新进展。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国领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广东省下达的目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升,部分具备条件的区、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原文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穗府办〔2022〕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31日
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系统性变革,建设好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1,巩固提升城市发展位势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依据《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性突破、美丽宜居广州建设持续推进。“十四五”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住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全面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生态文明政治责任全面夯实
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印发《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高规格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现场推进会、总河长工作会议等重大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硬任务、推出硬措施、强化硬保障,全力抓紧抓实抓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严格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以解决,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各级人大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等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调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检查。市各级政协充分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生态文明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强化民主监督、彰显政协担当。市各区、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
二、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持续优化
统筹划定“三区三线”2,建立“三线一单”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划定风廊、热环境管控分区等,严格管控生态空间,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实施造林与生态修复工程,截至2020年底,完成生态修复和森林碳汇造林1.73万公顷,打造森林经营样板基地11个,森林总蓄积量1954.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1.6%。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提升村庄环境风貌,完成506个乡村绿化美化,形成生态宜居的休闲共享空间。扎实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出台《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开展湿地保护分级和名录管理,湿地生态功能显著增强,近十年来海珠湿地和南沙湿地的鸟类增加100多种。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成效显著,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为抓手,市域绿色生态廊道网络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新建生态景观林带221公里,累计建成生态景观林带728公里。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完成珠江口红树林恢复1500亩,建设沿海基干林带900亩、湿地岸线修复10公里。
三、经济结构绿色转型深入推进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成功引进了高清显示、集成电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投产,2020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15:26.34:72.51,第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8.7%和57.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4比重达到30%,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9.7%,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1%,高新技术企业达1.2万家,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能源结构更加清洁,坚持控制煤炭和油品消费,推广利用天然气,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2020年全市煤电、天然气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比重分别为45.0%、41.7%、6.8%、4.3%,与2015年相比,煤电装机比重下降32.5个百分点、天然气发电装机比重提高22.4个百分点、光伏发电装机比重提高6.3个百分点、生物质发电装机比重提高3.8个百分点。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水平全面提升,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累计下降19.4%、31.9%、32.7%,累计推动全市超过1500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居全省第一。
四、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关键进展,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4%,细颗粒物(PM2.5)浓度保持国家中心城市最优。水环境质量取得重大突破,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76.9%,劣Ⅴ类水体断面首次实现全部清零,147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基础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25.4%。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新扩建污水处理厂32座、污水管网1.89万公里,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约773.8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9%。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运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共计16座,总处理能力超过2.6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花都、南沙、从化、增城四区率先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392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100%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85%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全市7231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完成率均达到100%,乡村公厕、生活垃圾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广州市黄埔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
五、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广泛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生活方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自觉行动。各级党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各级学校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融入日常教学活动之中。印发实施《广州市关于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行动方案》《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制作刊播倡导家庭绿色环保的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各类宣传资料,面向广大家庭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和生活常识,倡导文明、健康、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有效引导市民群众树立绿色生活新观念。
截至2020年底,建成26家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26.9万辆,累计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总规模达到14421辆,308所学校被认定为广东省“绿色学校”,累计建成森林公园92个、湿地公园25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2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5%。2016—2020年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9316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3208万平方米。
六、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关于全面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出台《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广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完成《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等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完善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制度,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落界工作。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广州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试行)》《广州市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方案》。完善能源资源价格政策,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和水泥行业实施用电执行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执行大工业电价优惠政策,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有序完善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及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
注:1 [ ]为2016-2020年累计数。
2.耕地保有量和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两项指标,因国家和省尚未正式下发和通知启用“三调”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目前启用的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2018年数据。2019及2020年的实际值数据均无法计算,此处填报的是2018年数据。
3.根据2016-2018年全国开展的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森林资源划定标准、技术规程和调查方法等发生较大变化,按照新统计口径,全市森林覆盖率2020年目标值分别由42.5%调整为41.6%”
4.万元GDP用水量指标,2020年度数据来源于广东省水利厅发布的《广东省2020年度水资源公报》。
5.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指标,2019年为71.7%,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指标数据下降幅度较大,为59.9%。
6.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我市常住人口为1867.7万人。此后,我市对2011-2020年常住人口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其中2015年常住人口数量由1350万人调增至1595万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标2020年目标值均按2015年1350万人为基数推算,鉴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已于2020年实施完成,因此对“十三五”目标值不再追溯调整,涉及常住人口相关指标的2020年完成值已根据最新数据作调整。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
一、发展机遇
(一)牢牢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广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指南。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提出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都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为广州“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发展方向。
(二)牢牢把握中央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题中应有之义,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支撑,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模式,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宜居花城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一核一带一区6、广州都市圈等“区域大环保格局”,有助于从更高站位、更长眼光上协同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进一步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广州要发挥好历史底蕴深厚、枢纽功能强大、商业贸易活跃、产业体系健全、创新资源富集等巨大优势,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品质城市。
(四)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支持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的有利条件。广州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州的重要指示要求,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同等力度,支持广州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广州应充分把握好、利用好这一有利条件和重大机遇,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功能,深入推进绿色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保联防联治,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发展壮大绿色低碳、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拓展开放合作空间、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二、面临挑战
(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付出艰苦努力。发达国家或地区碳排放基本上以相对自然的方式达到峰值,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均较为充裕。广州当前距离实现碳达峰目标已不足10年,从碳达峰到实现碳中和也仅有30年,但煤炭、石油等传统化石能源仍占较大比重,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人口的迅速增长将相应增加能源、水资源等消耗以及污染物排放,同时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治理污染等多重因素制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的时间更紧、幅度更大、困难更多,任务异常艰巨。
(二)高质量绿色发展水平还有提升空间。工业经济发展总体地位有所下降,2020年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5722.5亿元,低于上海、深圳、重庆。产业空间利用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80%以上工业用地的面积在2公顷以下,工业用地空间布局相对零散,高质量产业空间载体相对缺乏。产业高端化水平有待提升,2020年全市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仅为15.5%,远低于深圳。能源利用效率与深圳等兄弟城市还存在差距,同时能源结构仍以化石能源为主,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风险防范能力亟需增强。
(三)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尚不牢固。臭氧(O3)尚未进入稳定下降通道,成为影响空气质量达标率的首要因素,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水平有待提升。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基础仍不牢固,重点考核断面周边部分一级支流水质仍为劣V类,河涌整治亟待向末梢拓展。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农村耕地化肥使用量偏高、部分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等问题仍待解决,农用地安全利用水平有待巩固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污水污泥处理、垃圾收运和处理等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
(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仍有待完善。生态文明法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突击式、碎片化环境治理方式依然存在。生态文明市场体系建设总体滞后,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产品和资源的市场配置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重点领域改革和保障政策措施仍需加力,新能源与传统电源利益共享、协同运营机制有待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价格、贸易等政策亟需完善。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充分认识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焕发云山珠水、吉祥花城的无穷魅力。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战略,加快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增强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为战略引领,着力支撑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力争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国际大都市,奋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为全省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中勇当排头兵。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切实维护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的美丽家园。
二、科学谋划,系统推进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底线思维,科学推进碳达峰行动,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人民至上,生态惠民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改革驱动,创新发展
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重大机遇,把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持续增强绿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五、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坚持“为民、惠民、靠民”理念,着力解决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引导,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推动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国领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达峰工作有序推进,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更加健全,省会城市、产业发展、绿色创新和宜居环境功能全面强化,城市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天蓝、山绿、水清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建成美丽中国样本城市。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碳达峰碳中和取得新进展。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国领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目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升,部分具备条件的区、行业和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二)绿色低碳转型激发新动能。产业集群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加健全,绿色便捷经济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建成,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绿色金融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左右。
(三)美丽花城建设展现新面貌。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新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加快补齐,碧道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8%,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力争全市下辖区全部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资源利用效率达到新水平。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更加健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发展取得突出进展,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效显著,海绵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资源产出率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8%。
(五)生态系统质量得到新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清晰合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得到有效落实,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得到加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1.65%,碧道长度达到1506公里。
(六)绿色生活方式形成新风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深入人心,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普及,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初步形成,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成效突出,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全社会生态环保素养稳步提升。到202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美丽宜居村占行政村比重为100%。
(七)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更加健全,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加快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不断健全,绿色要素市场交易体系初步建立。
展望2035年,美丽广州更有魅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面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土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具有经典魅力和时代活力的国际大都市加快建成,云山珠水、吉祥花城之美惊艳世界。
注:1.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指标数据为初步数。
2.带[ ]指标为规划期内五个年度的累计数。
3.待国家和省正式下发和通知启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后再进行修正。
4.2020年度万元GDP用水量指标数据来源于广东省水利厅发布的《广东省2020年度水资源公报》。
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等三项指标,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指标数据偏高。按照《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目标值为88%,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目标值定为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根据《广东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目标值定为25%。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根据广州市2015—2019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统计数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在81.10%—96.67%之间,其中2019年为95.32%,根据《广州市固体废物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0)》,广州市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的目标设为95.5%。
第三章 科学构建美丽国土空间格局
加强国土空间底线管控,科学合理布局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构建适应未来发展、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规划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和操作性,推动城乡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构筑全市生态安全网络,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一、健全“三区三线”空间管控机制
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统筹划定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体功能分区、自然资源禀赋,提出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建立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利用新机制,提高规划设计管理水平,实施规划“战略留白”7。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城镇紧凑集约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强综合承载能力。
二、塑造“一城多面”岭南特色风貌
保护和延续城市文脉,杜绝大拆大建,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推动分级分区实施城镇空间开发管控,坚持保老城和建新城相得益彰,注重营造古今交融、历史文化与时代特色共生的岭南城市特色风貌。维护中山纪念堂、沙面等历史城区传统空间轮廓,保护平缓有序的古城天际线。严控沿山地带建筑高度,保护城市北部连绵山峦背景,构建山城融合的沿山天际线。强化珠江沿岸的珠江新城等城市重要功能区、风景区天际线管控,塑造起伏有序的滨江天际线,打造世界级精品珠江。
三、构建“通山达海”生态空间网络
基于“山水城田海”自然资源本底,保护建设以重要自然资源分布区域为主体、水系与廊道为纽带、重点生态公园为节点、通山达海的生态空间网络。建设流溪河—珠江西航道—洪奇沥水道、帽峰山—火龙凤—南沙港快速—蕉门水道、增江河—东江—狮子洋生态廊道以及北二环、珠江前后航道、金山大道—莲花山、沙湾水道、横沥—凫洲水道等“三纵五横”生态廊道。提升白云湿地、白云山(600332)、海珠湿地、大夫山—滴水岩、黄山鲁、南沙湿地等六大节点生态系统质量。强化从化北部山地、花都北部山地、花都西部农林、增城北部山地、增城西部山水、帽峰山、增城南部农田、南沙北部农田和南沙滨海景观等九大生态片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
第二节 统筹谋划城市发展空间布局
强化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引擎功能,按照战略规划、科学布局、重点突破的要求,优化生产力布局,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源(600405)和增长极,引领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
一、优化枢纽型网络城市格局
以珠江为脉络,立足北部山林、中部都会、南部滨海自然地理禀赋,优化枢纽型网络城市格局。中部突出数字牵引、国际都会功能,南部突出科创引领、湾区门户功能,西部突出区域联动、同城示范功能,北部突出城乡融合、生态屏障功能。着重做优做强生态功能、绿色经济,高水平发展临空经济,加快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提升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质量。优化城市生态网络、交通网络和生产生活网络,促进枢纽、城区、郊区新城之间互联互通和功能互补,完善“中心城区—副中心—外围城区—新型城镇—美丽乡村”城乡体系。
二、统筹重大产业功能区布局建设
围绕南沙自贸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空港经济区三个智造核心平台,布局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建设东翼、南翼、北翼三大产业集聚带,构建“一廊三芯、三带多集群”的空间结构,推进全市先进制造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形成若干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装备与机器人(300024)、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汽车、电子、电力、石化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发挥空港、海港、铁路港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区域发展枢纽经济,增强高端要素集聚配置能力,打造支撑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之城。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功能特色,支持重点产业平台创新发展、提升能级,加快建设价值创新园区,形成错位联动、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
三、深入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加强区域生态环保合作,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机制,加强大湾区低碳发展及节能环保技术的交流。加快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提升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质量。推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加强广佛、广清等跨界河流保护和污染整治联动。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推进滨海碧道建设,提升亲海品质。高水平推动广佛全域同城化,优化提升同城化体制机制,继续在全国同城化实践中走在前列。发挥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桥头堡作用,深化与东莞、中山、江门合作,进一步加密跨珠江口通道,深化南沙新区与东莞滨海湾新区、中山翠亨新区,广州开发区与东莞水乡经济区的结对合作。加强与珠海、惠州、肇庆对接,在能源、港航、生物医药等产业开展务实合作。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内生态环境、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旅游休闲等领域合作,促进与周边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协同发展。
四、深化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南沙湾、庆盛枢纽、南沙枢纽等交通枢纽快捷通达香港的优势,加快形成连片开发态势和集聚发展效应,有力带动南沙全域发展,逐步构建“枢纽带动、多点支撑、整体协同”的发展态势。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和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将南沙打造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
强化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高水平规划建设南沙科学城、中科院明珠科学园、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等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依托广州特别是南沙产业和市场基础,携手港澳不断深化对外经贸合作,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按照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航运服务资源跨境跨区域整合,提升大湾区港口群总体服务能级,重点在航运物流、水水中转、铁水联运、航运金融、海事服务、邮轮游艇等领域深化合作。
第三节 构建陆海协同海洋开发保护格局
坚持陆海统筹、保护与开发并重,优化海洋空间功能布局,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科技,做强海洋产业,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一、强化陆海统筹开发保护
统筹陆海功能,划定海岸带范围,分类保护利用海岸线资源,促进海岸线集约利用,系统推进海岸线整治修复。强化海岛功能管控,集约利用沙仔岛、小虎岛和龙穴岛,为汽车枢纽港建设与航运物流、船舶制造等海洋产业发展提供空间。开展无居民海岛资源调查,推进海岛保护利用。发挥南沙海洋产业高端发展核心区引领作用,加快海珠、番禺、黄埔等区向海协同发展,完善与周边城市无水港协同机制。健全涉海空间资源利用制度,强化管辖海域治理管控,推进“智慧海防”试点。
二、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按照陆海统筹、江海联动、集群发展的原则,构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带,形成海洋科技创新和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高地,打造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四大海洋产业集群。推动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丰富海丝文化展示、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公共服务、航运总部经济等功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交往舞台、承载多元文化生活的世界滨水活力区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标杆。整合提升海岸带空间,集聚发展港口航运、海洋科技、临港商务、航运金融、滨海文化旅游等功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海岸带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以南沙科学城和龙穴岛为核心的海洋科技创新核,加快深远海开发、天然气水合物、特种海洋工程装备等关键领域理论和技术研究,形成全球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到2025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
三、加强陆海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陆海统筹,全面开展陆源入海污染调查与监测,严格规范入海河流和排污口管理,加强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分步开展入海河流自动监测水站建设。完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港口和海运船舶环境监管,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及相关联合监管机制等。加强海漂垃圾治理,建立打捞和处理工作机制。统筹沿海开发各产业节点、港口和航道对海洋倾倒区的需求,鼓励、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严格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准入条件。协调建立海洋环境污染应急联动响应机制。严控海洋环境风险,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严密防控危化品生产储运等类型环境风险。
第四章 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加快提升生态经济质量,夯实绿色发展产业基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
第一节 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加大统筹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体推进。
一、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科学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抓住碳排放重点领域、行业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细化分解达峰工作任务,制定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和城乡建设等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电力、石化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鼓励大型企业制定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绿色电力发展,大力发展太阳能(000591)、天然气、氢能等低碳能源,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逐步减少传统能源消费,完善区域综合能源管理。提升新建和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推行建筑能耗限额设计,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速交通领域清洁燃料替代,推动长途重载运输卡车使用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出租车、网约车、泥头车、港区物流运输车等电动化或改用氢燃料电池。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开展重点行业全流程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行动。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深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减排潜力分析。推动中长期碳排放路径与空气质量协同关系评估,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开展碳中和战略研究,明确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思路。到2025年,碳排放强度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二、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积极开展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城市能源供应系统、交通运输体系、建筑设施、自然生态等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及空间设计,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提高城市气候韧性。加强气候变化系统观测和基础研究,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区域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推进“中国可持续发展城市降温项目”试点建设。开展中新广州知识城绿色生态低碳新区建设,探索中高强度开发新区规划设计中的城市降温举措,探索旧城降温降湿技术。
三、深化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推广近零碳排放区首批示范工程项目经验,创建一批低碳示范项目、园区,探索开展低碳企业、产品认证和碳足迹评价。深化碳普惠制试点工作,积极扩展碳普惠涉及领域,开展碳普惠行为模式研究。推动重点行业碳捕获、封存和利用技术发展。推动森林碳汇工程建设。探索推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充分发挥在穗央企、省属国企和大型市属国企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企业创建行动。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所,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与国际碳交易业务。创新交易模式和交易产品,积极争取开展全省用能权现货交易试点,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开展碳期货品种研究开发,积极推进其他绿色发展类期货品种的研究开发工作。深化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试点、林业碳汇生态补偿试点。
第二节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化发展,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促进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一、推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推动工业增加值持续稳步增长,大力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等三大新兴支柱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赋能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做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打造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链,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设备和通信网络,推动关键电子元器件自主自强。实施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战略,加快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发展。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突破,壮大生物药、现代中药、化学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高端康养等产业集群,打造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新高地。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等五大新兴优势产业。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18%和65%。
二、推动传统产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建设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和打造绿色供应链。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补齐和延伸产业链,推进园区废物综合利用、能源资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一批绿色园区。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和低碳工艺革新,推动石化、水泥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快促进优势特色产业赋能升级,推动汽车、电子等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发展。精细化管控“两高”项目,坚持规范合理发展原则,坚决遏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存量项目能效提升,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落实国家和省“散乱污”企业管理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6%,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三、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倡导精细生产,高效利用农业资源,统筹推广农业节水、节肥、节药、节地、节能技术,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和喷滴灌等减量施肥技术,加大商品有机肥、专用肥和生物肥的应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农田地力。大力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开展荔枝种植万亩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循环发展。
提升农产品(000061)加工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在农产品副产物、粮油薯加工副产物、果蔬加工副产物、畜禽加工副产物、水产品加工副产物等领域副产物的梯次加工与高值化综合利用,通过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等方式“吃干榨尽”各种加工副产物和农业剩余物。推进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进一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打造绿色健康的“菜篮子”“米袋子”品牌。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四、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和多元化转变,强化新业态新模式新消费培育,加快形成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优化发展现代商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发展高端研发、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完善开放式科技服务创新网络,构建覆盖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加强高水平展会场馆供给和高质量展会培育,提高广州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数字化水平,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后续影响,持续增强会展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鼓励开发工业旅游、科技旅游、体育旅游、乡村旅游等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产品,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5万亿元,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8%。
第三节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以降低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为目标,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在夯实煤炭煤电兜底保障的同时,合理控制煤炭、油品等高碳能源消费,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新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坚持先立后破,确保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可靠的替代基础上。
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立足我市能源输入型城市实际,在夯实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的同时,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确保煤电项目能效提升,提高电煤消费比重,进一步压减非发电用煤。合理控制油品消费,加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油改气”“油改电”工程。协调西气东输、深圳大鹏LNG8接收站、珠海金湾LNG接收站等上游气源及基础设施公平开放,多渠道拓展海内外气源,建成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一期及其配套管线工程,形成与我市天然气消费增长相匹配的储备能力。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四期工程建设,研究策划我市天然气高压管道环形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全市中压管网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输配网络。到2025年,力争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至13%及以下,天然气消费占比达到15%左右。
二、加快发展新能源
积极争取市外清洁电力,提前谋划、储备市外清洁电力来源及通道。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稳妥推进光伏平价上网进程,推进黄埔、从化等整区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鼓励光伏发电多领域应用,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应用推广。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合理规划布局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适当建设污泥掺烧耦合发电示范项目,建成一批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等生物质电厂。合理布局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积极发展氢能产业链,重点打造南方氢能枢纽。推进黄埔氢能产业创新核心区等建设,依托广州石化氢气生产能力建设供氢中心,支持煤电企业发展煤炭分级清洁燃烧及制氢、热电联产企业发展甲醇热解制氢等项目,加快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主体开展加氢站示范建设。到2025年,力争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120万千瓦、16万千瓦,建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加氢站。
三、积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充分发挥电网在能源体系中的骨干联系作用,以满足终端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导向,研究协同多种能源形态转化。推进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持续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支持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发展,发挥市场作用扩展消纳空间,保障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并网消纳。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推动新型产业园区、物流园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总部企业、酒店、医院、学校和数据中心等新增用能区域建设具备可再生能源接入友好、用能方式多元、用能行为灵活互动、能源传输灵活可控等属性的综合能源微网。鼓励传统发电厂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动现有能源基础设施与5G基站、数据中心、工业物联网等新基建项目融合、协同发展。
四、提高终端用能清洁化水平
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燃气管网、电网、储能调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智能化改造。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进一步提升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大力推进建筑、交通、农业农村等领域电能替代。大力推进电气化关键技术装备攻关,重点推动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变频调速电机等装备制造,积极推广应用自动控制系统及新型用电技术。支持电能替代技术研发,实施电能替代项目,大力推动电气化改造。到2025年,城镇居民管道燃气覆盖率力争达80%,新增充电桩15000个。
第四节 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加强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一、稳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
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江海联运、内河铁水联运业务发展,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推动南沙港站海铁联运示范园区项目规划建设,打通南沙港铁路南沙港站与南沙港四期的海铁联运最后“一公里”,提升南沙港海铁联运比例。发挥黄埔港区、新沙港区现有铁路的作用,对铁水联运和水水中转船舶实施优先靠港政策。推动传统公路货运站场清理疏解和升级,鼓励网络货运平台由道路货物运输单一运输方式向铁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延伸。
建设公用甩挂作业场站、第四方物流和虚拟仓平台,发展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加快构建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绿色低碳的客运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以高铁和航空为主体的大容量干线客运服务网、以城际铁路为主体的城市群快速客运服务网、以城乡客运和公共交通为主体的中短途便捷客运服务网,优化道路、铁路、航空、水运等多种客运方式的衔接,加快引导各种客运方式由同位竞争转向协同融合发展。到2025年,海铁联运运输量不低于30万标箱。
二、发展推广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工具
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与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实现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推广应用新能源营运车辆,开展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运营,全面推进出租车电动化,全市新增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车辆。加快推进新能源物流车应用,推进中心城区物流车电动化,全市新增或更新的持城市配送证物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推进公路客货运车辆采用新能源车辆。推动港口用能清洁化,大力推进LNG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及配套供能设备的建造,加快环保型驳船建设,鼓励港口氢能燃料电池等清洁能源港作车辆、工程车辆应用。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持续推动高能耗高污染老旧机械车辆淘汰改造。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50%以上。
三、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推进绿色高速公路建设。开展交通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行动,推动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等周边洁化绿化美化。统筹规划综合交通运输线位廊道和枢纽节点建设,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复合通道共享共用,鼓励改扩建和升级改造工程充分利用既有线位。
推进建设节能低碳交通枢纽站场,对机场、港口、铁路等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城市公交站场、客运站场、轮渡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候乘场所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推进绿色照明,合理控制场站室内中央空调温度,降低场站运营能耗。细化地铁站点节能管理,实现地铁站点节能精细管控。推广应用地铁智能化高效制冷关键技术等节能新技术、新装备。建设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加快布局公共充换电网络,加快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积极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节 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上下功夫,优化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
一、进一步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根据省下达我市的能耗双控指标,综合考虑短期与长期、经济发展形势及跨周期调节等因素,合理设置指标,优化考核频次,通过能耗总量引导,确保完成能耗强度指标。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用能预算方案。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统筹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加大监督力度。
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目标衔接,对于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区域节能管理机制,加强对区域节能评估的跟踪评价考核,推动区域综合能效水平提升。持续开展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产品和装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大幅提升用能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加强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跨部门联动监察机制,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到2025年,能耗强度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二、加快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体系,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控制流域、区域取水许可总量。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推动抄表到户,加快推进非居民智能水表更换工作。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开展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等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区块整体节水建设和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强化城镇节水降损,将节水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大幅降低产销差和漏损率。推进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生态补水、绿化灌溉。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8%。
三、强化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扎实推进农村土地高效利用,全面推进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的拆旧复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完善“点状用地”模式,支持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在土地供应环节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控制,实现科学精准供地。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考核,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各类低效存量用地。加强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和全要素管理,探索开展已供应产业用地的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加强“三旧”改造和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促进重大项目集约节约用地,鼓励大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综合开发利用土地,促进功能适度混合、整体设计、合理布局以及地上和地下综合开发。
四、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高水平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掘再生资源潜在效益,进一步优化各类废弃产品拆解、分选回收和配送等环节,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和利用价值。落实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机制,健全再生资源行业标准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低碳化、绿色化、循环化发展。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经营管理,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促进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高废弃物再制造水平,加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作力度,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推动绿色供应链改造,落实再生资源分级质控和标识制度。加快推进非常规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8%,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
第六节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加快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深化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推动节能环保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引导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专精特新9化发展,推动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配套、协同创新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质量,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装备推广和示范应用,积极发展节能技术服务、节能咨询服务、节能设施运营、节能金融服务以及节能推广和交易等节能服务业。推动环保领域高附加值产品装备本地化生产,加强重点领域环保装备推广和示范应用。做强做优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环卫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领域。加强节能环保科技攻关,争取一批节能低碳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和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落户广州。到2025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2000亿元。
二、积极培育清洁生产产业
完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鼓励行业、团体制定排放标准。加强清洁生产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推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业化,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发挥清洁生产相关协会和联盟等平台作用,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应用,加快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创新清洁生产服务模式,探索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清洁生产服务支付机制。加快建立规范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市场,鼓励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清洁生产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咨询、审核、评价、认证、设计、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到2025年,创建清洁生产企业不少于1000家。
三、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坚持规模化、绿色化、集聚化发展,以氢能、核电、风电、太阳能、智能电网等产业为重点,打造成为珠三角新能源基地与运营服务中心、南方氢能枢纽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突破电解水制氢技术、光化学制氢技术,推进氢气提纯、液态储氢等技术和产业化,积极布局生物质制氢技术,重点发展氢气制造设备、站用高压储氢罐、高压氢气加注设备。开展氢气制备、储运等应用示范,有序推进加氢站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务、公交、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核电装备研发制造。加快风力发电机变流器纯水冷却设备的生产制造,推动实现风电关键零部件的本地化生产。
积极发展以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为代表的热能利用装备、太阳能高温热发电系统等热发电装备。加强光伏电池生产设备和辅助材料、光伏检验技术及检测装备创新研发,推动光伏生产装备、电站集成和运营维护智能化,提升光伏电池片质量和可靠性。加快推进智能电网产业与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储能技术深入融合,建立起智能配电网与智能用户端、新能源接入与控制、电力电子应用及核心器件、智能变电站系统及智能设备等较完善的智能电网产业链,推动智能电网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四、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统筹考虑城镇人口容量和分布、配套管网建设等因素,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与布局,推行建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加快推进海珠西部净水厂以及黄埔、番禺、花都、南沙、增城等人口快速增长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污水收集和转输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着力补齐污水收集传输管网缺口,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的配套公共污水管网。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等垃圾焚烧厂建设以及福山生物质综合厂二期和南沙、花都、从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等。
加强工业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沙区、花都区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医疗废物,鼓励支持利用生活垃圾焚烧炉补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短板。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和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提升改造农村供水设施,实施市政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30000吨/日,餐厨生化处理能力达4800吨/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五、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发展
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展资源高效开发和集约利用技术,支持各相关机构制定和推广应用节能环保与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科技标准,鼓励企业和市民应用节能环保与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油气与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金属和非金属资源清洁开发与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发展建筑垃圾和道路废物高值利用技术、废旧消费品资源收运与清洁再生利用技术、含重金属湿法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大力发展垃圾集中分选、生物处理、清洁焚烧、衍生燃料制备、飞灰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填埋气收集利用、渗滤液处理、臭气控制、不达标填埋场治理和大型环保设备国产化等先进技术。
支持研究地下水、饮用水微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技术,加强对外来入侵有害物种防治与综合利用研究。深入发展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技术、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发展汽车零部件、机床、造船、工程机械、办公耗材、家用电器等再制造技术。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健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对科技人员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收入奖励方面的政策措施。
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大力引进培育绿色金融机构,打造绿色金融总部集聚区。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在穗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支持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机构开展特色绿色金融业务。
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探索在绿色金融通用基础标准、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绿色信用评级评估标准、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绿色金融统计与共享标准、绿色金融风险管理与保障标准先行先试。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平台功能,探索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所。加快推动碳排放权及其他环境权益交易,稳步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碳金融业务创新。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允许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格审查的境外投资者(境外机构及个人),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运用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和项目库建设成果,动态管理绿色企业和项目库,建立入库企业和项目与绿色金融扶持政策相挂钩的激励机制。
加快培育和引进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评价体系。加强学术交流,提升绿色金融研究水平,推动绿色金融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引进。
第五章 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宜居花城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城市发展理念,深刻反思整改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强化全周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提升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美丽广州。
第一节 大力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坚持提质增效、优化升级、绿色安全、融合共享、改革创新,以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包容性为目标,开展城市有机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面貌大变化大提升,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一、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质增效
加强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坚决防止大拆大建,老城区范围内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鼓励就地、就近安置,推动节约用地、集约用地、高效用地,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探索超大城市有机更新之路。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片区,旧城改造坚持“留改拆”并举,鼓励采用“微改造”、渐进式方式进行改造,用“绣花”功夫统筹开展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坚决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
以中心城区、重点功能区为重点,协同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中心城区物流园区疏解外迁和布局优化,加快导入高端产业,打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区、功能优化完善承载区、环境改善提升示范区。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打造一批村级工业园功能转换示范项目。推进专业批发市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培育一批转型升级示范性批发市场。分类有序推进物流园区转型升级,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智慧物流产业集聚区。加强违法建设、黑臭水体、“散乱污”场所等“三乱”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
二、建设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城市
优化城市形态和公共空间设计,对标雄安新区等国内外先进标准,以城市传统中轴线、城市现代中轴线和珠江景观带为纽带,加强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开放空间管理,优化文体设施、儿童活动场地、绿色生态街巷等设计。提高城市环卫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城市陆域、水域环境卫生治理,提升珠江两岸、旅游景点、商业繁华地段、交通枢纽、城市主干道沿线和城郊结合部等环境品质,推进绿化美化亮化艺术化。深入创建容貌示范社区,提升城市容貌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
健全市、区、街(镇)、村四级一体的城乡环卫管理机制,理顺环卫管理权责,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推动融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要求,以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广州行动为抓手,聚焦城中村、农贸市场、密闭场所、学校等城乡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市容环境卫生示范街,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提升社会健康治理水平,全面推动卫生改善和人群健康协同发展。规范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管理。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到2025年,建设培育容貌品质社区150个左右。
三、构筑更具韧性的城市安全防护设施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巩固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应急避护、公共消防设施,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加快提升片区防洪排涝能力,城市新区建设、老城区更新改造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以防洪排涝安全为前提,减缓区域排涝压力。优化提升片区防洪排涝能力,利用碧道、绿地、城市公园、运动场和自然洼地、沟塘渠等实现雨水调蓄功能。
新城区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防洪排涝基础设施,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完善雨水管渠、泵站、调蓄池等设施建设,优化地势低洼区域的城市竖向规划,解决易涝片区积水问题。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绿地、水系等海绵体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净化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完善水务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雨洪管理能力,推动建设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
扩展自然灾害短临预警功能,提升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的精细化预报预警能力。根据省统一部署,实施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广清一体化”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提升森林火灾防治基础能力。以江河安澜、秀水长清为首要任务高质量完成省万里碧道建设的广州任务,构建北部山水、中部现代、南部水乡千里碧道格局。到2025年底,建成区45%以上面积(以2019年为水平年)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一、加强城市规划建设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文明传承、文化延续,抓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乡土树种、古树名木保护,用“绣花”功夫做好城市精细化治理。加强与港澳在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合作,引入高水平规划策划设计单位及专家团队参与南沙规划编制、设计研究,探索引入港澳规划、建筑、设计、测量、工程等顾问公司和工程承建商的准入标准。稳步推进粤港澳教育合作,在南沙划定专门区域,打造高等教育开放试验田、高水平高校集聚地、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新高地,支持依法合规引进境外一流教育资源到南沙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积极增加优质资源供给,携手港澳共建国际健康产业,加快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强化与港澳的直接交通联系,加快启动建设南沙枢纽,着力构建以南沙为原点的大湾区“半小时交通圈”。
二、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运用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智能传感、卫星、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加快南沙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全覆盖,提高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交通信息感知设施,建立统一的智能化城市综合交通管理和服务系统,全面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建设南沙智能电网、智能气网和智能供排水保障系统。
三、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交流合作,在合作开展珠江口海域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建立健全环保协同联动机制。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协同推进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精细化管理,加强生态重要区和敏感区保护,探索建立刚性和弹性有效结合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机制,严格耕地保护,在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构建低碳环保园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消除黑臭水体,提升河流水质。实施更严格的清洁航运政策,减少船舶污染排放。
第三节 加快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以建设岭南特色精美农村为主攻方向,立足城乡一体、突出以人为本、尊重地域特色、传承风土人情,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
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
统筹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水平。加强重点镇规划建设,强化中心镇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农民功能,统筹规划布局镇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镇村功能有效衔接与优势互补。综合考虑村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全面优化提升村庄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分类推进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撤并改造类村庄、全面改造类村庄建设。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推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乡村建设模式,完善农房设计资源图库,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建设,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促进村庄整体形态与自然环境、乡村独特风貌、传统文化相得益彰,确保乡村有“烟火气”,留住“乡愁”。
二、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分级落实保护传承体系重点任务,以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利灌溉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为重点,建立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和分布图,加快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严格拆除管理,统筹规范施工许可管理。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及古民居。
统筹乡村建设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水利灌溉遗产、海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实施原址保护,防止改变不可移动文物原状。加大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力度,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倡导创新技术方法和材料使用,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提升非遗活态传承与系统保护水平,推动非遗与城市更新、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动态管理制度,把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点串珠成链,建设红色历史文化游径。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三、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10,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动“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落实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与监督社会化,全面提高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厕所覆盖率。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推进农村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建设,推进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绿化美化。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提高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创建水平,建设岭南特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群。建设北部乡村旅游景观公路,将美丽乡村和生态景观串点连线成面。到2025年,100%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3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
四、建设乡村便捷高效生产生活圈
全面改善乡村硬件基础设施,增强城乡基础设施的协调性,加快推动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等传统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满足城乡居民高品质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加快实施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高等级道路向农村地区延伸,构建更加畅达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强化江河堤围、水库、生态调蓄湖(池)等防洪滞蓄工程的联合调度。实施市政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提升农村供水设施管养水平。大力推进农村供电网提质建设,提高农村配电网能力,推进农村燃气全面普及使用。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5G覆盖,推动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的深度融合。以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为重点,不断提高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到2025年,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第四节 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展攻坚广度,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出发点,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一、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提升大气污染精准防控能力,建设大气环境预警防控网络,深化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来源解析,完善污染减排清单,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市区两级跨部门、跨区域会商联动机制,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巡游出租车、泥头车电动化,全面完成公交车纯电动化,推广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和泥头车。加强港口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促进新增或更新的港口作业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或其他清洁能源,鼓励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管控措施。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分级管控,推动生产全过程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加快建设重点监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探索建设工业集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控网络。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实施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8%。
二、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继续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持续优化供水格局,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北江引水工程。加大河涌整治工作力度,科学发展河涌水上运动。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安全保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强化重要湖库水质保护。健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强化考核断面、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管理。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港口船舶等污染源治理。
深入推进重污染河流系统治污,加强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中心城区和郊区农村协同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和治理。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创建,推进中心城区河涌生态整治,重建河涌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结合海幢寺、潘氏大院、秀洲村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将黑臭水体治理、河涌修复、碧道建设等与景观、历史、人文相融合,创新推进河涌、流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落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约束,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继续推进湖库富营养化、蓝藻水华治理。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设水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点流域内重点一级支流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三、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企业全口径排查整治,动态完善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工业园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严格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把好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准入关,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积极探索“污染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以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中区为重点,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深化花都区、增城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四、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
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完善广州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以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酸、废弃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以及污泥、建筑废弃物等一般固体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鼓励开展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25年,危险废物安全贮存、处置、综合利用率达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五、加强噪声及光污染治理
完善噪声监管制度体系,研究开展全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调整工作,推进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有序推动交通隔声屏障建设。加强建筑物室内声环境质量验收,推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强制执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大力推进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加强夜间施工管控,严防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严格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肃查处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噪声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监管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对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要求纳入绿色(宜居)社区建设评价标准。加强对玻璃幕墙等反射墙体使用区域和材料种类的规范管理,深化户外广告和招牌光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城市夜景照明、道路照明亮度和开启时间。加强对振动、电磁辐射污染的动态管理。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总点次达标率达到80%。
第六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建设城在水边、山在城中、绿在四周的生态宜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高质量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
坚持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主动作为、跨前一步,高标准全力推进华南国家植物园各项建设任务,为推动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万物和谐的国家植物园体系作出广州贡献。
一、科学编制建设实施方案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保护第一、惠益分享,对照国务院批复意见和华南国家植物园设立方案,配合做好规划和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聚焦华南地区植物迁地保护及科研功能,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细化完善广州市建设实施方案,抓好园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和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全力打造“大城名园”。推动国家植物园与城市融合发展,科学有序推进植物迁地保护示范片区、植物园专类园和生态科普点建设,构建全域覆盖、功能互补的广州植物园体系,推动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和公园体系,建设更高品质美丽广州。
二、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聚焦华南地区植物迁地保护及科研功能,优化提升物种保育、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园艺园林展示、种质资源可持续利用等功能。全面提升迁地保护能力,对华南地区优势植物类群、珍稀濒危植物、经济植物等类群进行系统收集、完整保存和可持续利用。全面提升科研水平,深化科研成果运用转化与产业化,发挥广州生态、生物多样性优势,推进华南植物资源研发中心技术研究平台建设,抓好物种保育基地、繁育基地、示范推广基地等建设,推动更多科研成果在穗转化应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将热带亚热带植物知识和岭南园林文化融合展示,提升科普教育功能,讲好中国植物故事,彰显中华文化和生物多样性魅力。深化院地合作,全力做好属地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抓好华南植物资源研发中心技术研究平台、南方林木种质资源库、物种保育基地等建设,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深化院地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与推广合作,全面提升植物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城园融合、共同发展。
三、建立完善强有力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重点功能区、馆藏设施、科研平台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科研能力和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发挥好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压实市有关部门和各区责任,强化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和宣传引导,形成推进华南国家植物园建设强大合力。全力做好规划、用地、资金、人才等的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强宣传引导,讲好中国植物故事,广泛开展科普教育,营造多方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节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
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强森林抚育和改造,推进公益林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南粤秀美山川。
一、深入推进科学绿化
全面践行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城市绿化理念,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体系。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推动公园下乡,使绿化“进社区、进校区、进园区、进村宅、进楼宇”,展现“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森林城市风采。坚持科学、生态、节俭绿化,加强绿化规划引领,合理安排绿化用地,避免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加强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绿化项目的科学论证。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和草种,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用榕树等乡土树种,杜绝“天然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拒绝奇花异草,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促进原有绿化树种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谐共存。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高质量水源林、营造高质量防火林带,巩固沿海防护林安全屏障,继续实施新一期沿海防护林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沿海防护林一体化,提高抵御台风、海啸和风暴潮等主要自然灾害的能力,牢筑大湾区沿海生态安全屏障。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1.6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
二、开展林业生态保护
实行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分区施策,采取封禁管理,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或其他复合生态修复措施,遏制天然林林分退化,提高天然林质量。持续推进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重点推进从化、增城和花都区低效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营造针阔混交林,加强抚育管理,构建多层次、多树种的林分结构,增加森林碳汇,提高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加快推进退化生态公益林人工修复,开展近自然改造,增强人工林生态系统稳定性,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高质量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加强高质量水源林生态修复,增加森林结构的复杂性,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高质量水源林1.4万公顷。
三、发展富民林业生态产业
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做实做稳以森林资源培育为重点的林业第一产业,做大做强以林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林业第二产业,做精做旺以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为重点的林业第三产业。优化花卉产业总体布局,打造花卉产业集群。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林业香料、森林药材、森林食品及森林景观利用等产业,实现在兴林中富民,在富民中兴林。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产业化运作模式,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依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等,结合林下经济产业,积极推进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森林+”新业态,拓展生态公共服务功能,将森林湿地资源活化为多元化生态产品,实现生态价值提升与绿色惠民。
第三节 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湿地和红树林等重要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和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质量和稳定性,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一、推进城市生态建设与修复
完善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等公园体系建设,基本建成独具岭南特色的公园城市。大力推进白云山、越秀山等山体周边系统整治与生态复绿工程。保护建设海珠湿地等生态绿核,提升“空中云道”,高水平建设广州花园,增加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推进珠江两岸绿化景观、高快速路及国省道道路绿带建设。加强立体绿化,保持天桥绿化领先优势。
二、强化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
开展湿地现状调查,编制广州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推动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申报为国际重要湿地。加强红树林保护管理,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动态监测能力,科学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十四五”期间,全市营造43公顷红树林,修复160公顷红树林。
三、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重点河口、岸线岸滩、海岛等综合整治修复,构筑人海和谐的蓝色生态屏障。加强滨海湿地、滩涂、红树林等生态系统保护,提升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持续推进海岸线、海岛生态修复和红树林营造,打造海洋生态修复精品工程。推进南沙区省级海岸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打造若干段有示范意义的高质量滨海公共开敞空间。
第四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深刻认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野生动植物资源状态。加强危害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加大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运输、利用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力度。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科普、宣传、政策解读等活动。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维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与资源恢复
实施开展华南虎、白鹇等重点野生动物物种保护工程,建立华南虎繁育研究基地、白鹇等重点野生动物物种精子银行及濒危野生动物种质资源库。大力推进广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建设,全面提高野生动物救助与保育水平。加强濒危物种种群复壮与野外重引入,开展华南虎、水獭等物种的野化训练与白鹇等动物野外放归工作。加强虎、长颈鹿、亚洲象等野生动物专用饲料研发,提高圈养野生动物的繁育率与健康率。围绕“一横、两纵、多支、多点”的空间布局,通过植物优化、生境营造、观鸟设施建设、科普宣教基础设施建设、科普教育活动宣传等措施,改善水鸟栖息生活环境,营造高品质观鸟体验,提升市民对水鸟保护意识,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十四五”期间,打造11条水鸟生态廊道,营造17处水鸟生态廊道节点,建设自然教育基地(水鸟科普类)9处,建立水鸟监测样方14个。
三、开展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
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网络,落实人员巡护值守,加强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繁育(培育),强化野生动物养殖场、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推进野生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研究,加快完成动物疫病快速诊断试剂盒和新型疫苗的研发。对犬瘟热、禽博尔纳病毒等病原微生物进行流行病学分析,构建基因库,并开展疫病风险评估、疫情流行趋势预测等工作。
四、强化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持续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建立健全种质资源信息库。结合区域实际,适当采用原地保存、异地保存和设施保存等方式,对主要造林树种、重要乡土树种以及珍稀濒危树种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工作。加强桫椤等重点野生植物物种的保护和野生水松、观光木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保育、复壮工作。积极推进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和长期科研基地建设,开展观赏植物种质资源、兰花种质资源及优良林木种质资源研究与开发,加快成果转化,推动选育出的优良树种(品种)及早应用到生产中。实施外来物种管理,健全生物入侵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的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完善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管理制度。加强基因多样性保护。加强生物技术的环境风险评价、检测、监测、预警和安全控制。
第七章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第一节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生态化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政策,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一、构建系统严格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度,加强大气、水、环境噪声等污染防治制度体系,适时制定或者修改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在执法层面实施“三项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加大协同执法力度。优化执法监管服务,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范围,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建立立法、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普法机制,推进“送法上门”的普法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行刑”协同配合,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案件集中审理模式。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格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二、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
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行市、区两级差异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探索对国有企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探索生态价值核算评估应用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针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统筹推动全市督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督察整改工作调度,跟踪督办,按规定落实督察整改销号。
三、健全企业环境损害严惩重罚制度
严格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优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磋商、诉讼等工作。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责任保险等制度衔接机制。加强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培育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强化专业支撑构建技术保障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方落实生态修复责任的监督机制。
第二节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管理机制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强化镇(街)属地责任。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力度。健全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建立“三线一单”实施应用工作机制,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健全乡镇(街道)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强化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机制,加强跨区域跨流域污染联防联治,深化与港澳及周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和交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制,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严格污染行业相关退出目录管理和节能环保标准,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建立环保守法支持体系,打造企业守法支持平台,指导帮扶企业建立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强化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地方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托“信用广州”、纪律监察等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二、完善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制度
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落实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工作。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总量控制、生态排放源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制度衔接。推动排污企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完善重污染天气响应及污染天气应对措施。重点排污企业依法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现场公示牌等途径依法公开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推行企业环境信用承诺制,规范和细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依规将企业严重环境违法犯罪信息记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自然人严重环境违法犯罪信息记入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依托“信用广州”网站和监管部门门户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三、构建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制度体系
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和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管理反馈制度,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报道环境治理进展、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充分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能动性。引导环保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强化对企业生态环境行为的正向引导,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生产技术,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行业秩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网络。加大生态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研发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传播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理念。
四、健全环境治理市场机制和经济政策
构建规范开放的环境治理市场,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恶性竞争行为,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广环保管家、环境顾问等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开展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探索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按要求做好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开展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认证制度。创新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建立完善公用事业收费与主体环境信用情况相挂钩机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市级和区级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推动完善金融、奖补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选用先进技术从源头、生产及末端开展全过程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依法依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五、加强环境治理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展温室气体监测,拓展海洋、地下水等领域监测能力。加强科技支撑,组织开展大气、地表水溶解氧等问题以及典型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微塑料等等新污染物的环境调查监测研究。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进国内自主研发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装备的应用示范,加强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搭建统一标准规范、系统集成、数据融通的智慧生态云平台,构建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完善广州市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推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化技术在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环境监测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常态化管理,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事业单位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风险源备案台账,实现风险源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估,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机制,开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应急管理队伍、专家支持队伍、救援处置队伍和完善物资装备保障。
第三节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主线,结合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试点建设,支持从化区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一、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
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生态产品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生态产品基础数据资料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统计方法和采集频率。研究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和具体核算方法,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机制,把生态产品的实物量、价值量及转化率等核算结果作为财政转移支付、市场交易、生态补偿和多元化融资的重要参考依据,适时启动GEP11与GDP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二、探索多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创新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及流通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花卉产业,推动从化试验区花卉产业与旅游、康养、产品精深加工业等融合发展。充分开发森林资源非木质价值,以自然保护地和林业产业基地为重点,有效利用从化区丰富的森林资源,建设一批森林康养基地。大力推动生态工业发展,依托从化试验区清洁空气、洁净水源和适宜气候,引进一批清洁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等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壮大提升生态旅游产业,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建设。充分利用从化区独特地热资源,高水平打造以温泉为重点的健康养生基地,有效提升从化试验区特色温泉资源的价值溢价水平。
三、健全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全面深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加快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与权责。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竞争性出让,规范协议出让,支持探索多样化有偿使用方式。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纵向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提升从化试验区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纯公共性质生态资源的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森林、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深入推进广州流溪河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提供水环境质量目标的水资源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开展生态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四、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
完善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市场化力量。利用森林系统固碳释氧的服务价值。继续推动鲜荔枝及荔枝加工品上线交易,探索把荔枝树作为交易品种,使荔枝树由单一产品向林下经济、旅游经济升级,全面提升其生态、经济价值。探索建立水权交易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水权确权,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逐步明确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江河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
第八章 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提升生态文化软实力。
第一节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全民教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塑造具有时代气息、岭南特色的生态文化。
一、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加强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把环境保护教育融入国家课程或地方课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加强资源环境基本国情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和党的艰苦奋斗优良作风。从娃娃抓起,将生态文化、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学体系,组织开展生态环保第二课堂等社会实践,推进自然教育,加强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引导青少年进森林、进公园、进社区。把绿色低碳生活消费作为家庭思想道德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工继续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活动。加强对传统岭南生态文化的挖掘与整理,着力发展具有岭南特色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文化、湿地文化、生物多样性文化,壮大生态文化产业。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面向广大基层的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以提高公众生态环境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把绿色消费纳入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环保组织的作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展会、论坛等渠道,向公众宣传、讲解、普及生态文明相关知识,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世界森林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积极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在自然保护区和森林、湿地、地质等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科普馆、标本馆、体验中心等文化场所建设一批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生态体验活动,让公众充分感受到自然生态系统的文化和服务价值。加强生态环境公益广告宣传,积极传播生态环境治理正能量,实施居民生态环境素养提升行动。
第二节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快建立完善绿色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一、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化粮食节约行动和“光盘行动”。加强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引导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生活垃圾分类、减少塑料制品使用。探索建立居民低碳出行、低碳消费等绿色行为的激励制度,推进碳标签、低碳产品认证、低碳标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绿色物流和仓储建设,鼓励应用绿色包装技术。
二、扩大绿色产品消费
落实好支持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结合实施产品品目清单管理,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建立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节能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三、反对浪费和过度消费行为
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行动,加大市场监管和打击力度,严厉整治过度包装行为。落实国家《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各项要求,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加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管理,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示范公约,鼓励按需合理点餐、适量取餐、节约用餐,践行“光盘行动”。推进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开展学校食堂餐饮节约行动,减少家庭和个人食品浪费。大力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等陋习,抵制过度消费,改变“自己掏钱、丰俭由我”的错误观念,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 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一、深化源头减量
巩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定时定点值守保洁服务常态化制度,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持续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位,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体系,开展区、街(镇)、社区、责任单位四级考核。持续深化源头减量及资源回收,推进“两网融合”,落实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二、优化分类收运体系
建立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收运路线,完善与源头分类投放和终端分类处理无缝衔接的城乡一体化的分类收运系统。优化垃圾收集点及转运站布局和功能配置,优化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按照“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专运、车桶同色”要求,配备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专用车辆。完善垃圾分类收运监管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以市、区两级监督为主的检查、指导、督办机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责任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垃圾分类社会动员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持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良好氛围,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推动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第九章 保障措施
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加强项目落地实施要素保障,加强规划实施评价和动态修正,确保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落实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完善推进规划实施的各项配套政策,完善市各相关部门推进规划实施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跨部门协同联动,做到部门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区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加强项目实施的要素保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林业和园林等部门及各区要积极支持和推动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试点示范建设,加强对本规划建设项目和工程在公共财政投入、补贴、土地供应上的组合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并联审批”和“绿色通道”制度,加快推进规划新开工生态环境保护、节能降碳等项目前期工作。切实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用好用足政府专项债、引导基金、专项资金等支持政策,积极探索生态环保项目多样化多渠道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项目投资的潜力和积极性,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
第三节 加强评价评估和动态调整
围绕落实规划的推进实施,建立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动态监测分析,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修订,根据规划落实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对于在纳入规划但中长期达不到建设要求、无法推进有效实施的项目和任务,及时调整退出,督导检查规划执行情况,修正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内容。要防范规划建设重大项目债务风险,切实做好建设项目风险防范和处置。对于规划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做好规划实施总结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