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四季度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湘工信原材料〔2022〕511号)文件要求,自10月16日以来,娄底市工信局协同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四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每月开展数据监测核查及现场抽验工作,经检查,截至11月底湖南海螺有限公司、双峰海螺有限公司、涟源海螺有限公司、冷水江市华新水泥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错峰生产天数。
因12月份寒潮来袭,为确保冷水江市华新水泥的计划用电及错峰生产等工作落实到位,娄底市、冷水江市两级工信和生环部门积极作为,指导协助华新水泥对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经省厅同意,将华新水泥11-12月错峰生产日期中11月26日-12月7日和12月24日-31日(共20天)调整为12月12日-31日(共20天),为企业在特殊时期的正常生产销售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