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更好地提升全市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宣政〔2018〕22号),近日,安徽宣城市政府对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黄山云乐灵芝有限公司、安徽申兰华色材有限公司、安徽亮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南方化工泵业有限公司等5家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每家企业30万元共计150万元;对安徽弘雷金属复合材料科技公司、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徽宏宇铝业有限公司、安徽新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获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宣城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宣城市登记注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和个人。宣城市自2010年设立市长质量奖以来,宣城市已有37家企业荣获此项荣誉。这些获奖企业在开展质量提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和实现卓越的经营绩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市质量工作树立了标杆和榜样,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