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1年4月2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广西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2020年共抽取广西10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的101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产品88批次,不合格产品13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9%。
据通报,为加强预拌混凝土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了2020年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主要以《2020年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重点对产品的坍落度、坍落度经时损失、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放射性、含气量、抗压强度、抗水渗透性能、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电通量法)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坍落度、坍落度经时损失、抗压强度。13批不合格产品中有7批次坍落度不合格、6批次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合格、2批次抗压强度不合格。部分产品有2个项目不合格。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跟踪抽查到2019年抽查不合格企业19家,有1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18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
通报中提出,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有关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有关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要将不合格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一年内不得将其列为示范性企业评选对象、不得列为工业和信息化类资金扶持对象;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督促不合格产品批次所涉及的在建工程相关单位对实体结构混凝土强度进行验证检测,并将结果统一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不合格企业
合格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