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战略部署,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推动构建功能定位精准、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层次清晰、衔接一体高效的现代轨道交通系统,支撑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
到2025年,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形成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多层次、优衔接、高品质的轨道交通系统,长三角地区成为多层次轨道交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引领区,有效支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轨道交通总里程达到2.2万公里以上,新增里程超过8000公里,高速铁路通达地级以上城市,铁路联通全部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覆盖80%的城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城镇。
——干线铁路营业里程约1.7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约8000公里,骨干通道能力全面提升,对外构成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宁波为枢纽节点,以“三纵三横”干线通道为主骨架,面向北、西、西南3个方向的放射状铁路网络,形成长三角与相邻城市群及省会城市3小时区际交通圈。
——城际铁路营业里程约1500公里,长三角地区相邻大城市间及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宁波与周边城市形成1~1.5小时城际交通圈。
——市域(郊)铁路营业里程约1000公里,上海大都市圈以及南京、杭州、合肥、宁波都市圈形成0.5~1小时通勤交通圈。
——城市轨道交通营业里程约3000公里,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宁波等城市轨道交通成网运行,一批城市建成城市轨道交通主骨架,城市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不断提高。
——建成一批多种轨道交通一体衔接、高效换乘的综合交通枢纽,部分枢纽实现多种轨道交通方式贯通运营,新建枢纽基本实现同台或立体换乘,不同轨道交通系统最长换乘时间不超过5分钟,轨道交通站场与大型机场、公路客运站实现同站布局或快速直达,城市内重要枢纽间基本实现半小时通达。
——轨道交通市场化投融资改革迈上新台阶,不同轨道交通建设标准、规范、政策等顺畅衔接,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取得重大突破,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运输服务品质明显提高。
到2035年,建成高质量现代化轨道上的长三角,实现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布局一张网、枢纽衔接零换乘、运营服务品质优,长三角成为轨道交通网络化、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样板区,轨道交通全面引领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