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对业内引起不小的反响,处在重点区域内水泥企业都将进行绩效分级。按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开展绩效分级,在满足当地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最大的反响莫过于评为A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企业减排力度则应不低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要求。
环保绩效水平体现在生态环境部制定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主要包括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管控要求、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管控要求等八个方面。
水泥企业排放限值只是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八项指标之一。水泥企业排放限值对A级企业要求是: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氨逃逸率<5 mg/m3(窑尾基准氧含量10%);烘干系统利用余热;其他产尘点: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 mg/m3。排放口各项污染物自动监测浓度,一年内稳定运行达标占比在95%以上;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0.5 mg/m3。这一要求比目前部分省出台的排放限值要严。从有关报道看,也有水泥企业已达到这一排放限值要求。
在历来各项评定等级事项中,有采用打分法,根据得分值处在何等级分值区间确定其等级。也有采用主、次项考核法,根据检查内容重要程度,划分主次项。对于处在主项的内容必须百分百达标,对于处在次项的内容则给予整改宽限期,在提交整改计划后,可给予视同达标“待遇”。
在这次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定要求中明确,执行企业绩效分级“短板原则”。在评级时,需满足该级别指标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有一项未满足的,降级评定。也就是说,木桶的盛水量取决于最短的木板。在评级各项指标中,最低一项处在什么级别,该企业就处在什么级别。
纵观八项指标,仅在运输方式一项中有如下规定,由于国家提升重型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导致新绩效指标中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阶段相应提升的,将设置2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有更新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到最新排放标准计划的,视为符合绩效分级运输方式最新规定。
水泥企业运输方式对A级企业要求是,1、物料(除水泥罐式货车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只有在国家提升重型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导致新绩效指标中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阶段相应提升的情况下,才允许有2年宽限期,以便企业能筹措(一笔不小)资金实施更新。当然,要有更新计划,在此前提下,才视同认定原评定的等级,不降级。2年后,如没有实施更新计划,则不仅是运输方式降级评定,按“短板原则”,运输方式降级还要导致企业绩效等级的下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将要按照绩效等级降级后的要求落实相应的(更严且更多)应急减排措施。
按《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对水泥行业的各绩效等级企业减排措施规定:
1、A级企业: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B级企业:
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橙色预警期间:限产20%,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3、C级企业:
黄色预警期间:停产50%,以生产线计;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4、D级企业
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产;停止公路运输。
按《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应当按照绩效等级要求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未落实的,由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处罚结果依法公开。如由于个别项指标,在贯彻“短板原则”下,使企业绩效等级降级,致使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被执行更严的应急减排措施,还真有点“亏”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