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钢铁产能置换新办法是否将成为水泥置换规则的蓝本?

2020-08-22 09:55:40

2017年底,钢铁、水泥产能置换规则在修改后推出。减量置换比例、异地置换被明确写进新规中。由于对于政策的理解和看法不尽相同,新规旋即引起了全行业的大讨论。经过主管部门的多次宣贯和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政策逐步落地,不少省份也相继制定了地方细则。

钢铁产能置换规则将修改的消息在行业间不胫而走,一时间关于水泥行业将跟进调整的传言再次甚嚣尘上。

2017年底,钢铁、水泥产能置换规则在修改后推出。减量置换比例、异地置换被明确写进新规中。由于对于政策的理解和看法不尽相同,新规旋即引起了全行业的大讨论。经过主管部门的多次宣贯和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政策逐步落地,不少省份也相继制定了地方细则。

逐步细化 引导水泥产能置换更规范

沉静多年的水泥产能置换市场随着异地置换的放开而逐步升温,特别是效益的改善,带动了社会资本进入行业冲动。各地间政策宽松状况、产能过剩情况的差异导致新规在落实中有不同程度的差别,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新上产能项目的苗头性问题。

对此,工信部与发改委于新规出台次年8月及时出台《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跨省开展产能置换的,公示前应由项目建设地省级主管部门委托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

2020年1月,伴随着国内水泥行业形式的变化以及各地落实产能置换新规的状况,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表示为了为进一步巩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成效,以问答形式对产能置换政策进行细化和完善。首次明确了何种产能不能参与置换。

从2021年起,已停产两年或三年内累计生产不超过一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不能用于产能置换等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水泥产能置换市场。位于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分别至少为1.5:1也是对原标准的提高。

当然目前水泥产能置换市场依然存在一定不规范的情况,以及不少地区成为置换的集中地。部分省份在缺乏全面科学论证的前提下,承接了域外转移产能,产能过剩风险加剧。备受关注的广西地区4月中旬出台《印发关于严格产能管理 推动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产能置换按下“暂停键”。

华东一水泥大省由于水泥产能巨大,相关部门规定禁止外省产能置换进入,但随着周边省份置换项目增加,已对本省水泥产业竞争力产生影响,也于今年允许外省进入。而中部一水泥传统大省则在供需关系逐步恶化的背景下,酝酿禁止外省产能置换进入。

问题渐显 钢铁产能置换被叫停

与水泥行业相似,由于去产能工作的推进,钢铁行业效益也逐步改善。“2016年钢铁行业实现扭亏,经营效益开始逐年好转,市场秩序持续改善。行业效益好转也带动了投资冲动”一行业人士表示。

特别是粗钢产量连创新高,容易引发供需失衡;一些钢铁产能集中投产,供需失衡风险加大;产能转移科学论证不够,结构调整难及预期等问题逐步显现。在这样的背景下,1月23日《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印发,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被暂停,现有钢铁产能置换项目自查展开。

近日下发的最新版钢铁《置换办法》征求意见稿相较于老版本更加具体,对于通过产能置换加速产业升级的目的也更明确。例如,《置换办法》规定了短流程电弧炉炼钢具有等量置换的优惠办法,以引导长流程工艺向短流程转变和有序发展。

这是否将成为水泥行业产能置换规则修改的蓝本?

根据最新版钢铁置换办法征求意见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附录1)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完成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合规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比例不低于1.1:1。

此前《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操作问答》则表示位于环境敏感区(附录2)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分别至少为1.5:1。相较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而环境敏感区则应是规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

显然,同样作为产能严重过剩的产业,钢铁行业置换规则的修改对于水泥行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行业间的差异决定了两者在政策的制定的条件、外部环境千差万别,照搬其他行业经验并不合适。

此外,由于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入,国内外经济形式的变化,行业发展态势不断变化中,期望一个政策的修订能解决行业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政策修订本身就是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变化不断完善的过程。

附录1: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根据2018年国务院下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附录2:

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可参照2013年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明确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要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All can be viewed after purchase
Correlation

2017年底,钢铁、水泥产能置换规则在修改后推出。减量置换比例、异地置换被明确写进新规中。由于对于政策的理解和看法不尽相同,新规旋即引起了全行业的大讨论。经过主管部门的多次宣贯和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政策逐步落地,不少省份也相继制定了地方细则。

2020-08-22 09: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