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国道G324线开展巡查执法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驾驶一辆大型罐式散装水泥运输车,远远看到执法人员立即放慢车速,神色略显慌张,十分可疑,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检查中,该车驾驶员向执法人员出示了个人的《从业资格证》,但无法提供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其表示自己是某水泥公司聘请的驾驶员,上午从西乡塘区双定镇运送散装水泥到本公司位于白沙大道的工地,未收取运费,不属于营运行为,并现场电话联系了该公司车队管理人员。执法人员随即与该司机一同前往工地核实。
经现场调查,该工地并非司机所在的水泥公司所有。该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执法人员在该工地工作人员将水泥卸载完毕后依法暂扣了该车,并请该车驾驶员次日到市交通执法支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劝导下,该车驾驶员终于承认了违法事实,该水泥公司当天以每吨23元的价格,运送25吨水泥到工地,一共收取575元运费。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将继续通过流动巡查、设卡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保持打击道路客、货非法营运高压态势。
图为现场执法人员引导涉事车辆驾驶员卸载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