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错峰通知:全省水泥熟料错峰停产110天!

2020-12-02 13:41:05

陕西省水泥协会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2021年陕西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化解陕西省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要求,以及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支持陕西省水泥企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陕工信发〔2016〕398号)对陕西省2016年至2020年水泥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具体安排,陕西省水泥协会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2021年陕西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陕西省水泥行业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实行冬季错峰生产80天,7月至9月,实行夏季错峰生产30天。  

根据陕西省不同区域水泥企业的实际情况,《通知》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关中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冬季错峰生产80天,夏季错峰生产30天。确有必要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要核定最低生产负荷和运行时间,并要在非采暖季和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时间。  

陕北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参照关中地区错峰生产方案执行。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企业,应核定最低生产负荷,错峰时间不足的,应通过与当地非电石渣生产企业“错峰置换”或采取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时间补足错峰时间的办法参与错峰生产,全年错峰时间不少于100天。  

陕南地区属非采暖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应严格按照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降低生产负荷,参照关中地区制定错峰生产方案。  

《通知》强调,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要切实做好冬季错峰生产计划工作。确有必要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错峰生产计划报陕西省水泥协会。错峰生产期间生产的水泥熟料应以满足本地需求为主,严禁跨区域倾销,破坏其他地区错峰生产工作。  

《通知》指出,错峰生产期间,若遇到严重污染天气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应按照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做好停产应急响应工作,其原生产计划不再变更。鼓励全省所有水泥企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春节、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动期间主动开展错峰生产。  

《通知》还强调,陕西省水泥协会将汇总省内各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分别报省、市(区)工信和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牵头组织自律成员单位检查错峰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对不参与或开展错峰生产不力的企业,将予以通报。陕西省水泥协会将按进度对错峰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执行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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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 13:41:05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环保问题,避免污染物叠加排放,近年来错峰生产在水泥行业大范围推行,并客观上促成了水泥业行情的回暖,特别是2017年下半年,水泥价格的大幅上涨一度引发资本市场持续关注。

2018-07-20 14:12:38

陕西省内所有采暖地区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陕南非采暖地区除外)都将进行错峰生产,但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熟料生产线可以不进行。主要包括: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榆林六市。

2016-11-22 16: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