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发布,明确了太原市九项攻坚战的具体实施内容和实现目标。在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期间,太原市要实现PM10和二氧化氮的浓度同比双下降;三县一市建成区建成"禁煤区";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全面完成;市区垃圾渣土大清运,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全面控制。
1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9月底前召集全市施工工地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工地抑尘培训宣导大会,提升工地抑尘意识,实现项目、工地全覆盖。10月15日前,建立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三员”现场管理制度和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扬尘管理不到位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10月15日前,所有已安装的在线监测设施全部完成数据比对监测,未完成比对监测和监测不合格的依法停工整治。各类长距离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并制定分段施工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10月15日前,完成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和装卸、输送、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密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存储,并采用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对未按期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并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
2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等环节监管,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加强散装物料装载治理和城市道路抛撒扬尘治理联合执法,强化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攻坚战
——9月底前太钢完成焦化厂超低排放试点改造,阳煤化工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年内实现太钢、二电厂铁路运煤。
——集中整治焦化、水泥、钢铁等重污染行业各类无组织排放,9月底厂区内所有煤场、料场、渣场全部实现全封闭,逾期未完的全部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出台VOCs排放标准或规范要求,对VOCs排放不达要求的企业责令错时生产,全面完成VOCs在线监测加装试点工作。
4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攻坚战
——全面排查工业炉窑,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为重点,涉及钢铁、铸造、铁合金,铜、铝、铅、锌冶炼及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肥、无机盐、电石等行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九大类,开展拉网式排查。——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紧密结合,10月底前建立详细管理清单,摸清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未列入排查清单的工业炉窑,全部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改造任务,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
5“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攻坚战
——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9月底前,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分类处置。——升级改造类的,要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未达到治理标准要求的,电力公司不予供电,违规供电的,依法追究责任。
6重点行业限产减排攻坚战
——焦化、水泥行业实施轮流限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9月1日至9月15日美锦煤焦化、美锦焦化实施保温运行;9月16日至9月30日隆辉焦化、三兴焦化实施保温运行;10月1日至10月15日梗阳焦化、港源焦化实施保温运行;8月15日至9月5日双良水泥停窑;9月6日至9月25日山水水泥停窑;9月26日至10月15日金圆水泥、狮头水泥停窑。——化工、铸造、建材及其他行业的喷涂工序,攻坚行动期间统一限产20%。
7散煤清洁治理攻坚战
——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三县一市平原地区农村清洁供暖改造任务。三县一市现有193台分散燃煤采暖锅炉实现“清零”。
——完成清徐县热源厂3台240蒸吨备用燃煤锅炉、阳曲县热源厂2台180蒸吨备用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9月底前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9月底前,三县一市的建成区建成“禁煤区”。
8面源污染整治攻坚战
——实施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全面整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责令停业治理;油烟净化装置不正常运行的依法予以处罚、限期治理。
——完成120家大型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测设施试点安装任务。——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烧烤摊点全部入室经营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9中央、生态环境部、省环保督察(查)交办重点案件整改落实攻坚战
——按时序进度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未销号的53项整改任务,坚决落实2018年—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交办的255个问题整改。
——扎实开展“回头看”,坚决落实领导包案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整改工作质量,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完善整改资料,按时限要求备案销号。
——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文字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