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汾渭平原很“慌” 超低排放是否将全面推广?

2018-07-17 09:14:21

本次的重点区域范围有一些变化。汾渭平原的水泥生产线的集中度并不低于京津冀区域,当地水泥企业可能将面临搬迁、关停、提高排放标准、应急减排等,企业承压能力将接受进一步的考验。

  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文指出,将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这是首次在国务院层面将汾渭平原环境治理提升大如此的高度,提升为“主战场”。

  对于水泥行业来说,严禁新增、严格执行新产能置换新规,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矿山整治,秋冬季错峰生产、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等仍然是本次行动方案的最大关联点。

  本次的重点区域范围有一些变化。汾渭平原的水泥生产线的集中度并不低于京津冀区域,当地水泥企业可能将面临搬迁、关停、提高排放标准、应急减排等,企业承压能力将接受进一步的考验。

  本次行动方案作为《大气十条》的延续,同时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剩余时间重合,故蓝天保卫战对各省(区、市)和重点区域都并未设立新的量化目标。

  为何加入汾渭平原?

  汾渭平原的“提名”,伴随的是珠三角区域的退出。据中国水泥网的统计,汾渭平原目前共分布了79条生产线,共计271600t/d的设计产能,5000t/d的生产线就有23条,占比29%。

  汾渭平原是黄河流域汾河平原、渭河平原及其台塬阶地的总称,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等11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据悉,这也并不是中央层面首次关注到汾渭平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坚决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对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部署。

  6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中也增加了长三角及汾渭平原等区域,6月2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正式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正式划定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蓝天保卫战主战场。

  原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规划部副主任雷宇表示,“我们的研究表明,2017年,汾渭平原优良天数比例和PM2.5浓度与‘2+26’城市基本相当,高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2017年,汾渭平原11个城市的PM2.5浓度年均值达68微克/立方米,是全国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

  污染严重,水泥企业集中度高,当地水泥企业将面临着更加严格的环保要求。

  超低排放影响有多大?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现在,对本省行政管辖的地域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省份越来越多。

      京津冀通道城市、河南、浙江、安徽、广东、河北、山西等省份纷纷出台特别排放限制政策,大多规划于10月1日起执行大气特别排放限值。整体看来,水泥市场供需结构将进一步吃紧。


  行动方案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出,“重点区域和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加大钢铁、铸造、炼焦、建材、电解铝等产能压减力度,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对于新加入的陕西的部分城市,水泥产能将也开始面临特别排放限制改造。对于一直备受诟病的高能耗、高污染形象的水泥行业来说,正是一个提升行业良好形象的好契机。但同时,为适应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格局的变化,必然有一些不达标的企业将面临退出。

  供给侧改革进入深水区,水泥行业的不仅仅顶着高利润的光环,同时供给侧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环境影响下,进一步被压缩,结构更加合理。可以说是国家下了大决心,企业也很给力。

  不容否认,特别排放限值的推行确实能为保卫蓝天贡献力量,同时也能加速落后产能的退出。对于企业来说,也将面临着一场大考,技术改造、环保排放改造也倒逼企业寻求更加合理、经济、高效的转型升级方向。

  对于部分早就实现超低排放排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付出了多于市场企业的“隐性成本”的水泥企业来说,这却是一个好消息。

  政府宏观引导的“有形之手”和市场调控的“无形之手”作用于当前的水泥行业,我们期待将呈现行业更加绿色环保的一面。

All can be viewed after purchase
Correlation

本次的重点区域范围有一些变化。汾渭平原的水泥生产线的集中度并不低于京津冀区域,当地水泥企业可能将面临搬迁、关停、提高排放标准、应急减排等,企业承压能力将接受进一步的考验。

2018-07-17 09:14:21

Etuoke Banner Yongheng Cement Co., Ltd. was established on July 29, 2009, with its registered address located in the south of Jinghua Oxygen Plant, Qipanjing Industrial Park, Qipanjing Town, Etuoke Banner, Ordos City,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and its legal representative is Wu Yongping. Its business scope includes licensed business items: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cement. General business items: sales of coal gangue, fly ash, clinker, limestone, granulated slag and gyps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