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认为M32.5是质量低劣的水泥,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日前,中国水泥网一篇《M32.5≠P.C32.5R!最担心的事来了!》一经发布就引起热烈反响,其中一位读者的留言更是令人深思。
该读者作为一名工程质量检测从业者直言,M32.5水泥的出现本身就是工业的一种进步。这种专用砌筑水泥本来就是规定水泥只能用来砌筑、抹灰,因为一些门外汉水泥经销商出售这种水泥,又不告知水泥使用范围,导致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来开罪于标准制定者、水泥生产商,这是社会的一种悲哀。
自P.C32.5水泥取消之后,国内多数水泥企业开始大量推出M32.5水泥,以此补充P.C32.5水泥退出后遗留的市场需求,比如砌筑的抹面砂浆、垫层混凝土等部位施工。但是从市场反馈来看,M32.5水泥的口碑似乎有点欠佳,关于滥用M32.5水泥导致建筑质量安全隐患也时有报道,在此背景下,“全面取消32.5等级水泥”的呼声又开始不断响起。
M32.5质量是否真的堪忧?全面取消32.5等级水泥又会带来怎样的连锁反应?
M32.5并非一无是处
M32.5水泥早已有之,但是一直以来并没有被水泥企业大规模生产和销售,直到2019年,P.C32.5R等级水泥全面取消之后,各水泥企业相继开始大规模生产M32.5水泥。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砌筑水泥标准GB3183-2017》,砌筑水泥主要用于砌筑和抹灰砂浆、垫层混凝土,代号为M,强度等级分为12.5、22.5和32.5三个等级。
一般来说,根据《砌筑水泥标准GB3183-2017》,砌筑水泥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加入规定的混合材料和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保水性较好的水硬性胶凝材料,对熟料比例,烧失量、氧化镁没有强制要求;P.C32.5R水泥是由硅酸盐水泥熟料、两种或两种以上规定的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代号P.C,要求熟料质量占比50%-80%,且对烧失量、氧化镁等有严格要求。
总体而言,尽管M32.5各项指标要求较P.C32.5R水泥大为放宽,且只能用于砌筑和抹面砂浆、垫层混凝土,不能用于结构建筑。但是作为拥有国家标准认可的产品,M32.5水泥的生产、销售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并且因为M32.5水泥有需水量少、泌水性强、保水率高等优点,可以有效满足P.C32.5水泥退出后部分市场,尤其是民用市场对于砌筑和抹面砂浆等的需求。
换言之,只要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没有出台取消M32.5水泥的政策法规,且水泥企业生产出的M32.5水泥符合质量要求,业内外就不能将目前使用M32.5导致建筑隐患的罪责全部推给政策制定者和水泥企业,以用途的局限性作为攻击M32.5水泥质量不可靠的依据是不科学不合理的,而以此为据呼吁取消M32.5水泥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但与此同时,如何更好地使用M32.5水泥仍然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基于M32.5与P.C32.5R级水泥在性能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一方面,水泥企业作为生产和销售方,应该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告知消费者M32.5水泥适用范围,并在包装上注明:“砌筑水泥,不能用于钢筋混凝土或结构混凝土”等字样;另一方面,相关质量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宣贯力度,向经销商及消费者明确M32.5与P.C32.5R级水泥的差异,防止错误使用情况的出现。
保留部分32.5等级水泥是市场需要
除了上述M32.5,32.5水泥还包括P·S32.5(矿渣32.5等级水泥)、P·P32.5(火山灰质32.5等级水泥)、P·F32.5(粉煤灰32.5等级水泥),这三种水泥相比于符合硅酸盐水泥,最大的区别在于只能掺入单一混合材,对其他混合材有严格要求,一般仅允许少量掺入一种混合材。
尽管单一混合材水泥受地域和资源因素限制较大,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水泥在区域水泥市场仍然有着一定地位,在消纳矿渣等废弃物方面也有着重要作用。
需要清楚的是,低标号水泥绝非低质量的水泥,真正对于行业有危害的,是假冒伪劣水泥,这则取决于生产主体,而非通过调整水泥标准来杜绝,想要通过全面取消32.5等级水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也是不现实的。
另外,有业内人士认为取消32.5等级水泥能达到去产能的效果。由于生产32.5水泥具有成本低的优势,吸引了大量资金投入水泥粉磨能力建设,导致水泥产能严重过剩;而同等数量熟料产能因高掺比又形成了更大规模水泥产能,产能被放大,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
但所谓的产能过剩其实质是熟料产能过剩,是生产线建设过多造成的。化解产能过剩从根本上讲,还是应该淘汰落后产能,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让一部分熟料产能退出市场。
同时,熟料是水泥生产过程中能耗消耗最大的环节,有实验数据显示,采用等量的32.5水泥同样可以配制出C30或以上的混凝土,32.5每吨可减少20%左右的熟料添加比例。通过添加混合材粉磨的32.5水泥不仅能满足建筑需求,还达到环保的作用,是绿色发展的重要产品。
综上,通过全面取消32.5等级水泥,增加熟料用量这种偏方缓解产能过剩,是一种饮鸩止渴的做法,也是一种对社会、对环境不负责任的做法。
而针对滥用M32.5水泥导致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引导市场选择合适合理的水泥产品,向经销商及消费者明确各等级水泥的使用途径,加强对假冒伪劣水泥的监管和惩处。同时,行业应携手共同推进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更好地满足各种人群对不同等级水泥的需求才是行业健康发展的职责所在。